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县高岭土初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6—*
联系单位: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麻栗坡分局
项目名称: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县高岭土初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县大坪镇河沟村
建设单位:麻栗坡 (略)
环评机构: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场地2666.68m2,其中生产区占地2176.18m2,办公生活区占地490.5m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建设1条高岭土初加工生产线,年加工高岭土原矿*吨,整体生产区搭建钢架结构生产厂房1栋,占地及建筑面积2176.18m2,厂房内设置进料区(面积512.9m2)、加工区(435.88m2)、装卸区(道路及空地497.41m2)及成品区(729.99m2);办公生活区依托租用场地现有砖混结构建筑一栋,占地及建筑面积490.5m2。
生产工艺:原料→分拣→料仓→球磨→烘干→除铁→筛分→打包→成品区待售。
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高岭土成品*t/a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58.*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7%。
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建设粉尘,运输车辆运输材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扬尘等,主要污染因子为TSP,不含有毒有害的特殊污染物质,对施工环境及项目区有一定影响。
对策措施:①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做到坚固、平整、整洁、美观的要求;②施工现场安排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工作,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确保无浮土扬尘,在进行场地平整、地基开挖、土石方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③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建设建筑材料堆放场地,不得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用防尘布或六针以 (略) 苫盖,并定期洒水抑尘,使用时部分掀开;④对施工场地、道路及建筑材料堆放场定期洒水降尘,并视天气情况增加洒水频次;⑤规范车辆装载方式, (略) 洒漏现象, (略) 线应远离环境敏感点。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等。
对策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将废水引入临时沉淀池中进行沉清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建设用水或洒水降尘等;生活污水设置临时旱厕处置,定期清掏作农肥。
(3)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建筑垃圾、废土石方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对策措施:项目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有钢材、铁块、砖块、废石等,当地建设管理部门要求,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到指定堆放点处置,严禁随意丢弃;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土石方主要来源于土地平整、地基开挖。本项目开挖的土石方全部回填于厂区,无废弃土石方产生;施工人员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垃圾桶统一收集后,清运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处置点集中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固废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
施工期间的噪声源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
对策措施:在施工阶段,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施工时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场地中部并安装减震垫;降低机械设备噪声声源级,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另外,运输车辆通过村庄时应减速、禁鸣;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减小噪声源强。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2、运营期
(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包括生产用水、生活用水。生产用水主要为降尘用水;生活用水主要为工作人员日常清洁用水和食堂用水。其中生产过程降尘用水,自然蒸发损耗,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
对策措施: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收集处理,处理后定期清掏后用于农田耕地施肥,不外排。初期雨水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处理,澄清后部分用于降尘用水,剩余部分外排进入周边排水沟渠。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2)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①生产加工工序粉尘(料仓、球磨、烘干、除铁及筛分等工序)、②烘干过程水蒸气、③物料输送粉尘、④物料堆放粉尘、⑤车辆尾气、⑥厨房废气等。
对策措施:①生产加工工序粉尘(料仓、球磨、烘干、除铁及筛分等工序):项目生产区设置于钢结构半封闭生产厂房内,产生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②烘干过程水蒸气:烘干过程水蒸气通过在烘干机上方设置排湿口排放,上方设置集气罩,烘干到后期含水率较少时打开风机抽吸粉尘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③物料输送粉尘:物料输送带封闭,落料口设置在生产厂房内,并在生产厂房采取喷淋降尘;④物料堆放粉尘:生产区设置在1栋半封闭厂房内,并设喷淋系统,定期对物料堆放区洒水降尘;⑤车辆尾气:通过自然稀释扩散,排放量较小;⑥厨房废气:抽油烟机抽吸后排放。
通过采取上述废气环保措施后,各污染物有组织粉尘能达标排放,且根据估算模型AERSCREEN预测分析,在上述废气环保措施正常运行情况下,无组织粉尘(颗粒物)预测最大*地浓度,即厂界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预测浓度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在各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正常运行情况下,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3)固废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固废以及危险废物。生活固废包括员工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除尘措施收集粉尘、杂质、含铁物质、初期雨水底泥等;危险废物主要为车辆及机械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
对策措施:①一般工业固废:生产过程除尘措施收集粉尘,收集作为产品打包后一起外售;分拣过程产生的杂质,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除铁过程产生的含铁物质,收集后外售收购商处置;初期雨水池底泥定期清掏与高岭土原矿一起作为原料进入生产工序处置。②生活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大坪镇生活垃圾处置点集中处置;化粪池污泥清掏后作农肥。③危险废物:项目建设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对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进行暂存。环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相关要求规范设置,且危险废物应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
项目区内主要噪声源来源于球磨机、烘干机、除铁器、分级筛、输送带、布袋除尘器(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
对策措施:①优化布局,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22:00-06:00)不进行生产(若因生产需要存在夜间连续生产,须上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②对于空气动力性噪声机械设备,出风口加装消声器;③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避免设备运转非正常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