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略)
(略) 社会渠道销售管理系统三期项目服务采购项目比选人为 (略) (略) 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 (略) 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 (略) 公开比选。
一、 采购内容
1.1 比选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比选。
1)建设规模:
序号 项目名称 任务书投资
(含增值税)
(万元) 项目预估费用(含增值税)
(万元) 建设地点
1 (略) 社会渠道销售管理系统三期项目服务采购 9.50 9.50 (略) 市
2)比选范围: (略) 社会渠道销售管理系统三期项目服务采购
项目内容:建立一套支撑系统, (略) 经营,实现规范化运营,精确化营销。
3)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4)技术标准要求: (略) 业的相关要求
1.2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
1.3 承包方式:报单价及总价。报价 (略) 有的调测费、人工费、机械费, (略) 费用、培训费、维护费、与其他工种的配合费用,措施费,现场管理费及综合管理费,税费、利润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不接受总价折扣或优惠的报价方式。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人民币9.50万元(含增值税),参选人参选总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二、 资格条件
2.1 ※资质要求:
1)参选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 5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略) (略) (略) 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 (略) 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营业范围须包含: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 (略) 理等。
2.2业绩要求:具备软件开发或软件技术服务等相关的项目经验。自 * 日至今,单项软件项目最大的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软件项目累计的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2. (略) 要求:
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需提供项 (略) 保证明或劳务合同复印件( (略) 出具的2017年4 (略) 保证明)。
2.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发生违约情况,须提供近三年诉讼及仲裁情况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6参选人在比选活 (略) 为之一的,应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参与 (略) 电信采购项目的资格:
(1)参选人之间相互串通、或与比选人、代理机构、 (略) 成员串通参选,损害 (略) 电信或者其他参选人的合法权益的;
(2)向比选人、代理机构、评选委会成员或其他相 (略) 贿的;
(3)以他人名义参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
(4)中选人私自将中选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选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
(5)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参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 (略) 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7)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8)其他 (略) 为。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8其他要求: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的参选;参选人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附件二、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或不同报价人“控股股东/投资人”为相同自然人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三、 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 日至 2017 年11月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 (略) 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司公章)、法人证明函或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原件 (略) 区汾 (略) 路35号信息大厦16楼获取比选采购文件。
四、 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日09时30 分,递交地点为: (略) 区汾 (略) 路35号信息大厦3楼。
2.本次唱价将于上述参选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 (略) , (略) 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3.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 (略) 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3.4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参选文件的。
六、 联系方式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 (略)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 (略) 区汾 (略) 路35号信息大厦16楼
邮编: ***
联系人:杨工、萧工
联系电话: *** 36255
电子邮件: * 63.com
开户名: (略)
(略) : (略) (略)
账号:8110 9010 1380 0370 051
比选代理机构: (略)
日期: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