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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 ***
通讯地址: (略) 宜春市樟 (略)
项目名称 | 樟 (略) (略) 樟树市沥青混合料、水泥稳定 (略) 项目 |
建设地点 | 樟树市刘公庙镇东港村 |
建设单位 | 樟 (略)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省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樟树市刘公庙镇东港村,项目东面为林地,南面为林地及农田,北面为林地、大烈水库,西面为S219国道,隔路为 (略) (略) 。中心地址坐标为:东经 *** ′ *** ″,北纬282′ *** ″。 项目概要:本项目属新建项目。项目主体工程 (略) (52×60× *** m,1F) (略) (40×25m,1F,站内有一个成品料仓,2×3×2.5m);辅助工程为综合楼( *** × *** × *** m,4F,建筑面积为1494m2,位于场地西北角)和地磅房(100吨地磅);储运工程为设备库( *** × *** × *** m,1F,建筑面积为 *** m2)、储罐(5个50t沥青储罐、1个30t柴油储罐,设置 (略) 内)、砂石堆场( *** × *** ×14m,1F,堆料场按规格分隔成10个储料区,面积为600㎡、800㎡、1000㎡,以800㎡为主,各区之间采用2米高宽片石挡墙进行分隔,做好“三防”措施);公用工程为给水、供电系统和天然气;环保工程为废气、废水、噪声、 (略) 置系统。 项目供水来自乡镇供水管网统一供水,用电来自乡镇供电电网统一供电,天然气由天然气管网供给。项目劳动定员50人,年工作300日,一天16小时,两班制,厂区内不设置食宿。 本项目总投资为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8.0%。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为:施工废水主要来自混凝土灌注、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清洗、维修,工程养护过程以及施工人员少量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营运期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冷却排水)、初期雨水和车辆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隔油+ (略) 理后回用于冲洗车辆及场地降尘,冷却塔排污 (略) 理回用 (略) 理;生活污 (略) (略) 理后用做农肥,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要求。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气:施工阶段的废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施工场地内扬尘(土地开挖平整等施工土石方扬尘等易扬尘材料堆场扬尘)、汽车行 (略) 扬尘以及机械废气等。通过设置围挡、湿式作业, (略) 面渣土,降低物料输运过程中的落差,加强施工工地环境管理,选用环保装修材料,加强通风等措施降低施工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废气:本项目废气 (略) 原料铲装扬尘、 (略) 原料铲装扬尘、运输车辆扬尘、 (略) 搅拌粉尘、热载体加热炉燃烧废气、 (略) 废气、沥青烟气、导热油产生的NMHC、砂石堆场扬尘。 (略) 原料铲装 (略) 原料铲装扬尘分别 (略) 安装1台移动式雾炮机进行抑尘,同时地面定期洒水;运输车辆扬尘通过 (略) 面进行清扫、洒水,并及时清洗车身和车轮来降尘;砂石堆场扬尘通过增加洒水次数,尽量降低卸料物料的落差,降低车速、加盖篷布、路面洒水等措施来降低降低扬尘的产生量;导热油产生的NMHC以无 (略) 房内排放;无组织扬尘和导热油产生的NMHC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略) 搅拌粉尘(所有设备包括输送皮带均为封闭式)经过高效 (略) 理后经罐顶(从仓顶距离地面高度为21m)(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排放限值;热载体加热炉燃烧废气(采用柴油燃烧),燃油废气中颗粒物、SO2、NOx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14)中表2中“燃油锅炉”标准; (略) 废气(主要包括天然气燃烧烟气、骨料投料、加热、搅拌器及矿粉仓产生的粉尘)通过配套的旋风收尘器+脉冲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沥青烟气(沥青加热、混合搅拌等工序会产生沥青烟气)负压收集后,经静电除油+冷却塔冷却+UV光解+ (略) 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来为搅拌机、烘干筒、振动筛、空压机、冷却塔及 (略) 生产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并且通过建筑物以及绿化带的吸收、屏蔽及阻挡作用,使得噪声大幅度降低,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施工建筑垃圾。建筑垃圾由施工人员 (略) 理,可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 (略) (略) 置。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收 (略) (略) 理。 (2)营运期固体废物: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废石料、滴漏沥青及搅拌残渣、沉砂池产生的泥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灰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焦油、废UV灯管)。 废石料由骨料供应商回收破碎后重新利用;滴漏沥青和搅拌楼产生的废渣作为原料回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返回流程作为原材料使用;沉砂池产生的泥砂经过滤干后回用于水稳料生产;废布袋 (略) 理;生活垃 (略) (略) 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 (略) 置。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面积为4m2,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为1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 -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厂区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