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 (略) 在线连续监测系统2025-2026年第三方运行维护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西昌 (略) ,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现对西昌 (略) 在线连续监测系统2025-2026年第三方运行维护(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内容和范围:
对烟气污染物及废水污染物在线连续监测系统提供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保养、提供技术支持,确保在线设备设施运行稳定正常并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负责配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专项检查、处理协调关联在线监测设备的相关事宜。
主要运营维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烟气连续监测系统: 2套烟气监测系统,包括:重庆川仪烟气分析仪4套(包括二氧化硫、氯化氢、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湿度、氧量、氨气等),伴热管线,颗粒物监测系统2套,辅助监测系统2套(包括烟气流速、温度、压力等)、数 (略) 理系统4套(包括工控机、数据采集设备等) (略) 反 (略) 、UPS电源等。现场取样点、取样探头、分析小屋的取样管线、伴热管线(伴热管线上的阀门、保温)、电源线、信号线、仪表保护管等所有管线电线电缆等。分析小屋内所有仪表设备, (略) 理设备,分析仪表、PLC、上位机、数采仪等所有设备。
2、废水连续监测系统:1套废水连续在线监测系统,包括:成都乐攀COD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1台、成都乐攀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1台、PH在线监测仪、SS计、水质自动采样器1台。总排口取样口、取样泵、取样管线、电源线、信号线、仪表保护管等所有管线电线电缆等,分析小屋内所有仪表设备,包括UPS电源。
主要运营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常规工作
1.1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修、计划性维护、 (略) 理、事故抢修、设备的修理和保养、备品备件的修理、组装等。
1.2设备定期进行的各项检查、维护工作。
1.3所有烟气及废水排放相关指标的厂内检测试验及配合工作。
1.4对维护、抢修更换下来设备、备件的恢复工作。
1.5烟气、废水日常巡检、维护、校验台账建立、管理。
1.6现场设备清洁及站房卫生管理工作。
1.7检查CEMS机柜、UPS、PLC、数采仪等的指示灯状态,是否有干燥、腐蚀、异常气味、异常噪音等。
1.8检查CEMS分析仪表的指示灯状态及操作面板的报警信息或日志,各加热部件温度是否正常、仪表的采样流量是否正常、仪表有无进水等异常现象。
1.9检查CEMS取样系统有无漏气、堵塞、CEMS的取样管线伴热是否正常、冷凝器工作是否正常,取样泵工作是否正常。
1.10检查CEMS报表数据是否正常,与数采仪通讯是否正常。
1.11检查仪表、DCS、SIS/MIS、大屏、 (略) 、数采仪各环节数据的一致性和正确性,数采仪数据采集误差≤1‰,系统时钟计时误差不超过±0.5‰。
1.12检查仪表压缩空气质量(水、油、压力),如果发现有水,要求及时手动排水,并排查原因。
1.13检查监测站房的门禁或锁具是否正常,构建物有无漏水、破损,防鼠设备设施是否完整,空调、排风扇工作是否正常。
1.14检查户外设备的防雨、防风、防冻和防雷接地线情况。
1. (略) 的牢固及锈蚀情况。
1.16检查电缆槽盒等设施的完整、固定情况。
1.17定期排污、清扫:此项工作主要 (略) 理装置,如取样过滤单元,颗粒物CEMS吹扫单元等。清洁过程按照设备操作说明书进行,同时对各部件进行目视检查,必要时更换滤芯、密封件和挡板等部件。清理完毕后,回装过程应注意各部件的密封件贴合性和各部分的紧固水平。
1.18停炉到开炉前应及时到现场清洁颗粒物光学仪器的光学镜面。
1.19每 15 天至少对清吹空气保护装置进行一次维护,检查空气压缩机或鼓风机、软管、过滤器等部件。
1.20每 30 天至少对颗粒物CEMS清洗一次隔离烟气与光学探头的玻璃视窗,检查一 (略) 的准直情况。
1.21每 3 个月至少检查一次气态污染物CEMS的过滤器、采样 (略) 的积灰和结垢情况、气体冷却部件、转换器、泵膜老化状态,对取样装置 (略) 进行清洗或更换。
1.22每 3 个月至少一次流速探头的积灰和腐蚀 (略) 工作状态等。
1.23*方需要的其它烟气、废水维护的配合工作。
2、监测工作
2.1按有关规范要求负责设备稳定运行,确保数据真实性、可靠性,做好各种技术资料的整理和记录工作,做到仪器稳定运行及数据的可追溯性。
2.2因环保监测仪表故障导致环保数据异常时,*方应及时向*方报告并配合*方按规定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情况,并得到上级环保部门的认可。
2.3所有现场端监测系统的药剂、标气、标液的更换,所有现场端监测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故障运营和易损件的更换。
2.4配合业主方或其他监管单位的监督性监测、不定期监测、比对监测和检查工作。
2.5参与设备技术监督与技术改造工作。
2.6配合业主方和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做好仪器强检工作。
2.7常规工作检查及维护周期约定:
(1)颗粒物CEMS每15天至少校准一次仪器的零点和量程,同时测试并记录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2)气态污染物CEMS每7天至少校准一次仪器的零点和量程,同时测试并记录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3)气态污染物CEMS每3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全系统校准,要求零气和标准气体从监测站房发出,经采样探头末端与样品气 (略) 径(应包 (略) 、过滤器、洗涤器、调节器、分析仪表等)一致,进行零点和量程漂移、示值误差和系统响应时间的检测。包括:零点和量程漂移、示值误差和系统响应时间等。
(4)流速CEMS每30天至少进行一次零点校准。
(5)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实际水样比对实验。
(6)废水在线监测设备24h至少进行一次CODCr、氨氮标液核查试验。
(7)废水在线监测设备168h至少进行一次设备的自动校准试验。
(8)每3个月CEMS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校验,校验用参比方法和 CEMS 同时段数据进行比对,可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合格标准参见环办执法[2019]64号文件附件2《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装、树、联”技术要求》。当发现任一参数不满足技术指标要求时,应及时按照本规范及仪器说明书等的相关要求,采取校准、调试、乃至更换设备重新验收等纠正措施直至满足技术指标要求为止。
(9)在线监测设备的日常巡检时间间隔不得超过2h。
(10)烟气的 CEMS 的校准和校验应按照规定的周期制定系统的日常校准和校验操作规程,并对校准和校验应记录的内容作出明确的规定,校准和校验记录应规范并及时归档。
(11)校准气体通常使用是设置量程的 20%-30%、40%-60%、80%-100%的校准气体,根据设备设定的量程选择合适的标准气体进行量程校准。标准气体应贮存在铝或不锈钢瓶中,不确定度不超过±2%。不具备量程设置功能的,按备案量程执行。
(12)标定使用的标准气体,应在有效期内,超过有效期的标准气体应及时更换,并作记录。
(13)校准过程中出现内部限值超限报警或报错时,应认真分析原因,排除故障后重新进行校准,不得修改仪表内部限值。
(14)校准操作时应采用厂家设计的校准接口,不宜采用取样口。若用取样口标定,经常拆卸取样管,会导致取样口密封不好,引起测量误差,也会导致取样管使用寿命缩短。
(15)在对分析仪表进行校准时,必须按实际数据填写校准记录,并进行相应的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计算及合格判断。
2.2 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3 服务地点:西昌 (略) 厂内
2.4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具备的资质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至少具有1个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1月1日之后类似垃圾焚烧发电/火电在线监测系统运维 (项目类型)项目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投标的投标 (略) 公共 (略) (http://**) (略) 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实体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 (略) 公共 (略) 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 (略) 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将不能正常登录渝企采阳光 (略) (http://**/#/home),由此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市场主体 (略) 址:http://**/TPBidder/memberLogin;咨询电话:023-*(转1)
实体 CA 数字 (略) 址:http://**/035/CAenter.html
4.2 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通过登录渝企采阳光 (略) (http://**/#/home)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渝企采阳光 (略) ,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渝企采阳光 (略) ,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 (略) (http://**)、渝企采阳光 (略) (http://**/#/home)(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西昌 (略)
地 址: (略) 太和镇西昌 (略)
联 系 人: 陈玲
电 话: *
平台服务单位: 重庆联合产权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6号1-6
联 系 人: 张老师
电 话: 023 -*
技术支持电话: 023 -*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