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欧 (略) 名下的两宗工业用地、
地上7栋建筑物、机器设备拍卖公告
(略) (略) 于2019年9月26日裁定受理湖南欧 (略) (以下简称“欧乐家科技”)的破产清算申请(〔2019〕湘01破申28号),并于2020年1月6日作出(2019)湘01破18-1号决定书,指定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担任湖南欧 (略) 管理人。
湖南欧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3年10月26日10时至2023年10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特别提醒: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资料和拍卖清单的描述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竞买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当地政策规定的受让条件。竞买人是否符合条件,应自行至当地房屋管理、土地管理部门、所属工业园区、招商部门等询问,应当符合财税、环评、安评等相关政策要求,因不符合购买政策而导致购买后不能过户、或者不能落户等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 及管理人无关。如竞买人竞拍成功后因不符合当地产业政策和投资规模要求而影响其使用拍卖标的物或产生其他各类费用或者造成其他损失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略) 及管理人无关。
6、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详情》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所有拍卖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在标的现场按照届时的现状进行交付。拍卖标的物中的无房屋所有权属证书的建筑物或构筑物,法院及管理人不承担办证或过户义务,按现状进行处置。拍卖成交后,按现状交付给买受人,后续如涉及办证等事宜的,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担、办理。该标的物中如有违法建筑而导致的相关行政机关的处罚及拆除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8、本公告载明的已办证建筑物面积、土地面积均依据的是房管、国土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房产过户办证过程中,如国土、房管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国土、房管部门的数据为准。拍卖标的物过户时,土地用途、出让终止日期、面积,房产面积、类型、用途等相关内容均以房地产所属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确认为准。若拍卖资料所载明的相关内容、面积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管理部门确认的相关内容、面积有误差,不论改变或增减均不影响、不调整拍卖成交价格。
9、买受人移交标的过程中,不属标的范围内的物品,买受人不得搬离、处置、挪动(管理人有要求的除外),违者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拍卖标的物
拍卖标的物为湖南欧 (略) 名下的两宗工业用地、地上7栋建筑物、机器设备,具体情况见《标的物详情》。
起拍价:8000万元,保证金:500万元(竞买人如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增价幅度:50万元及其倍数。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至少在开拍前1个工作日前往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至少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人:余律师 *,邹律师*。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拍卖保留价和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管理人协助竞买人办理。本次拍卖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竞买人全部承担。特别提醒竞买人注意:关于税费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局、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
2、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实物资产以现场存在的数量和实际状态为准),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并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如果拍卖后发生非因管理人的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或权证的情况,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3、竞买人在京东强清平台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包含悔拍),需按照成交价格的0.5%向网拍平台支付技术服务费,该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非管理人收取该等费用。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2、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余款: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即2023年11月12日24点前)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备注买受人姓名。
户 名: 湖南欧 (略) 管理人
账 号: 8111 6010 1310 0406 368
开户行: (略) (略) 路支行
4、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个人参拍流程:http://**
企业参拍流程:http://**
保证金缴纳问题解答:http://**
5、竞买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地址: (略) 金水东路168号管理人办公室,联系方式:余律师*,邹律师*】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前述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权属交接手续,如有需要,管理人将 (略) 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2、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买受人需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企业准入等情况,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法院和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3、买受人应及时向税务部门缴纳税金,并在此后2个月内办理完产权转让过户手续,如果逾期不办理,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4、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理。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和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一、技术服务费
标的物竞买成交的,由买受人承担成交价格0.5%技术服务费(包含系统成交后发生竞拍不买、成交不卖的交易,但因京东拍卖平台原因导致的除外)
十二、特别提示
1、竞买人务必于拍卖开始前亲自对该拍卖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但不限于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等。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对该标的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
2、标的物交付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部分建筑物尚未办理房产证、无报建资料、已办证土地及建筑物被查封抵押等一切相关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负自理。
3、拍卖成交后,涉及拍卖土地、地上建筑物的权属变更手续、(补)办证手续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且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标的物为破产性质,拍卖成交后,管理人无法提供发票。
4、本次拍卖公告中关于标的物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竞买人竞拍前应向相关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风险及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6、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7、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余律师 *,邹律师*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湖南欧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