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 (略) 公共 (略) 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温州市仓根河(F-25、F-26地块段)河道整治及F-26地块景观绿化工程涉河建设项目批前公示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 (略) 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6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 (略) 公共 (略)
2、项目位置:仓根河
3、建设内容:本工程为河道整治工程,整治河道中心线长496.12m。工程需对河道设置临时围堰,断流施工,围堰顶宽2米,顶标高3.2,结构采用双层松木桩。
4、占用水域面积:8137.28㎡。
5、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或功能补救措施:
(1)围堰施工完毕后,派人日常维护检查,堰内布置一个集水坑,配备两台水泵抽除渗水,对围堰内外水位进行观测,检查堰身渗水及裂缝情况,发现意外情况及时汇报、处理;
(2)围堰边备6m长松木桩作应急使用,出现险情及时加固,确保围堰安全;
(3)河道水下工程施工完毕后,先向围堰内通水,使围堰内个水位差达到一致,选择在外部水闸放水,河道水位降至最低时用挖掘机一次性拆除到位;
(4)仓根河上游连通洪殿河向上陡门浦排入瓯江,下游与上陡门浦河连通,仓根河断流后河水经洪殿河、上陡门浦排入瓯江。
6、占用水域时间:自审批这日至2025年4月4日。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
邮编:*
联系地址:鹿城区宽带路18号607。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