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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信平财磋商采购-2024-47 |
2、采购项目名称:平桥区查山乡寄宿制小学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3日 |
5、评审日期:2024年08月27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信平财磋商采购-2024-47-1 | | 河南尚 (略) | (略) 金 (略) (略) 交叉口清怡嘉苑小区3号楼1单元101室 | 1,*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平桥区查山乡寄宿制小学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元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余洪涛(业主评委)、白国印(组长)、许景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收费金额:*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河南省· (略) )》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各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一次性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督部门信息: (略) 平桥区政府采购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376-*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略) 平桥区教体局 |
地址:平桥区平安大道与平西街交叉口 |
联系人:余先生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 (略) |
地址: (略) 羊山新区新十一大道与二十四大街交叉口公园春晓 |
联系人:马永兴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马永兴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