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 (略) 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 (略) 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 (略) 建设。现组织开展2024年第三批试点企业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遴选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等试点行业,以及新能源汽 (略) 联汽车、 (略) 、智能家电、光伏及新能源、新型显示等重点产业中小企业,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一)属于试点行业的规上中小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属于367、382、385、397、398】。
(二) (略) 新能源汽 (略) 联汽车、 (略) 、智能家电、光伏及新能源、新型显示等5个重点产业链企业名录库的中小企业。
(三)为上述重点产业链企业提供配套的上下游中小企业。
二、遴选条件
1. (略) (略) 域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生产经营。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3.近一年有数字化改造计划。
4.试点项目实 (略) 辖区范围内。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上无失信信息。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 (略) 中小企业数 (略) (http://**-caii.com/login),如实填报申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附件1)。
(二)县区初审。县区工信部门对照遴选条件,对申报企业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信用情况等进行初审,将符 (略) (略) 工业 (略) ,并于11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行文及 (略) 。
(三)市级审核。市工业 (略) 对初审推荐企业进行复核,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试点企业,履行集体决策、公示等程序后,公布第三批试点企业名单。
四、有关事项
(一)入选试点企业可参与政府组织的数字化转型相关综合服务活动,申报享受中小企业数 (略) 试点财政扶持政策、专属金融服务产品支持。
(二)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的数字化改造试点企业不纳入遴选范围。已纳入第一批或第二批试点企业名单的,无需重复申报。
(三)根据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进展情况,动态调整试点企业名单。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郭老师 *
李老师 *
市工业 (略) 咨询电话:*
县区工信部门咨询电话:
高 新 区 * 经 开 区 *
新 (略) * 安 (略) *
肥 东 县 * 肥 西 县 *
长 丰 县 * 庐 江 县 *
巢 湖 市 * 瑶 海 区 *
庐 阳 区 * 蜀 山 区 *
包 河 区 *
附件:1.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申报佐证材料清单
2.数字化改造承诺
(略) 工业 (略)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