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湖 (略) 定于2024年9月27日14时30分 (略) 6楼(溇水大道88号)公开举行拍卖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竞买保证金
标的一、鹤峰县殡葬服务中心食堂三年租赁经营权,参考价*/年,整体拍卖,竞买保证金60,000元。
标的二、鹤峰县太平镇政府拟处置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房屋及土地,参考价667,187元,整体拍卖,竞买保证金180,000元。
拍卖标的清单详见鹤峰 (略) 网和《拍卖文件》。
二、竞买保证金交纳
竞买保证金须于2024年9月25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 名:湖 (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沙湖支行
账 号:*7909
三、报名须知
竞买人为个人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竞买须携带营业执照或证明其依法设立的证照并提交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人须按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凭银行进账单 (略) 六楼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拍卖文件》。
集中报名时间:2024年9月27日9时 至2024年9月27日12时
四、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止可自行前往现场查勘。
展示地点详 (略) 网和《拍卖文件》中的拍卖清单。
五、重点提示
1.标的一招租期为三年(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租金按年一次性支付(协议签订时)。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允许和批准,不得将资产转让、转租、分包或抵押贷款。
2.标的一招租标的现状为出租经营状态,原承租人按公告要求参加竞买,在同等价格有优先承租权,否则视为放弃。
3.标的二的鹤峰县太平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房屋及土地资产价值包含土地使用权价值,成交后由太平镇政府缴纳土地出让金,买受人需按土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协议出让用地手续,并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物面积最终以鹤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为准,如与《拍卖文件》所载面积不一致的,多面积不增价款,少面积不减价款。
5.本次交易所涉税、费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六、联系方式:黄经理:*(拍卖公司) 申先生:*(标的一委托方)
罗女士:*(标的二委托方)
? 湖 (略)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