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投资促进中心:
《关于对高新工业园(二期)通用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概算出具审核批复意见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以及县财政局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核意见,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 (略) 编制的高新工业园(二期)通用厂房及基础配套提升工程(统一代码:2306-*-04-01-*)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对高新工业园(二期)通用厂房及周边地区进行基础配套综合提升,主要工程包括平整土地约*平方米、人行道铺设约5137平方米、边坡支护措施约*平方米、雨水工程约704米、污水工程约704米、土方回填约*平方米、 (略) 工程约3390平方米、进园大道顶管284米、边坡 (略) 清淤工程;新增公共设施, (略) 灯15套,栽植乔木11株、树池约1368米、停车场约3000平方米、公共卫生间3间、候车亭6个;基础配套设施,充电桩21个、 (略) 场约1600平方米、休闲体育健身广场约1000平方米,暗渠人行道护坡修复提升工程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1149.*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092.*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通过上争债券资金及县政府统筹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广宁县财政局关于高新工业园(二期)通用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