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重污染天气预警通告
* 年第1期
白水县重污染天 (略) 办公室 * 年1月3日20时
白水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通告
根据渭南市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组会商:1月4日至8日, (略) 于 (略) ,湿度较大,大气扩散条件不利。预计,4-7日,我市空气质量以中度至重度污染为主;8日,以重度污染为主。为有效开展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经县重污染天 (略) 批准, (略) 办公室决定于1月3日20时发布我县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1月4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请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1、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少开窗通风,确需外出必须加强防护措施。
2、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4、 (略) 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病症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护人员、延长工作时间。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2、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在排放达标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时间。
4、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减排措施。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落实“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属于《重污 (略) 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 年修订版)》以及补充说明中 (略) 业,参照该《技术指南》执行,减排措施力度原则上不低于《技术指南》要求。
石材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非煤矿山开采、木材加工和木、竹、藤、草制品加工、橡塑 (略) 业停产。
煤炭 (略) 业洗煤生产线停产。
金属加工业:金属压延工序停产。
(略) 业(服务类、涉及民生类除外),产生粉尘和VOCs排放工序停产。( (略)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县城 (略) 、 (略) ( (略) )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2、移动源减排措施。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民生保障类等除外),和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略) 、 (略) 、渭南 (略) (略) 分别依职责牵头负责)
3、扬尘源减排措施。加强矿山、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等面源应急管控。矿山、 (略) 、 (略) 、 (略) 等停止作业;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在非冰冻期,在城市道路日常保洁基础上增加3次机扫和洒水;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停止上路;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停止运输作业。(县城 (略) 、 (略) 、 (略) 、 (略) 牵头负责)
4、县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 (略) 牵头负责)
四、工作要求
(略) 门要按照预案要求, (略) 门职责,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组织力量强化监督检查,重点督促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同时,主动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应急期间,各成员单位每天上午11时前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执法监督等 (略) 办公室( (略) (略) (略) )
(略) 会各界监督重污染天气应急各项措施的落实,如发现落实不到位情况,可拨打投诉电话 * 。
白水县重污染天 (略) 办公室(代章)
* 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