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十堰炎 (略) 十堰炎昌汽车中冷器气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十堰炎昌汽车中冷器气室项目
地点: (略) 空港产业园2号
建设单位:十堰炎 (略)
建设内容:该项目为迁建项目,十堰炎 (略) 投资#元建设十堰炎昌汽车中冷器气室项目,租赁十 (略) 现有厂房,将老厂房原有生产线搬迁至空港产业园2号。本项目购置砂带机、锯床、天然气熔炼炉、射芯机、抛丸机、空压机、气密性检验机、浇铸机、模具烘干炉等设备,建设1条汽车中冷器气室生产线。公司主要产品为中冷器气室,设计产能为#套/a。项目占地面积2400m2,建设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2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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