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 年 * 月至 * 年 * 月);
2、招标人: (略) (略) ;
3、项目地点: (略) 人指定的其它地点;
4、服务范围及内容:
4.1提供法律信息
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要,防控招标人法律风险, (略) 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包括但不限于:
4.1.1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要, (略) 人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等法律信息,提高招标人员工法律意识;
4.1. (略) 人的日常经营及管理事务,积极、主动为招标人事务作出政策、法律风险提示,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报告, (略) 人法律风险;
4.1.3协助招标人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4.1.4对招标人法律事务管理提出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等。
4.2法律知 (略) 服务。
4.2.1协助招标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略) 职工提供法律培训, (略) 人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管理;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求,为招标人举办法律知识讲座。
4.2. (略) 人要求每月提供至 (略) 服务, (略) (略) 法律服务( (略) 人确定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4.3 (略) 理日常经营及 (略) 涉及的法律事务,包括:
4.3.1就招标人日常经营、 (略) 涉及的法律问题, (略) 服务;
4.3.2为招标人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事务文书,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4.3.3协助招标人草拟、审查、 (略) 规章制度;
4.3.4协助招标人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对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质、资信、履约能 (略) 审查以及对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合规性、可行性、严密性、完整性、 (略) 审查,提出专业建议和修改意见,必要时出具分析报告,并协助招标人管理合同,监督跟 (略) ;
4.3.5参与招标人的合同谈判和其他重大商务谈判,准备或审核相关资料及准备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协助制定谈判方案等,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提供法律建议和意见;
4.3. (略) 采购等竞买类交易活动,参与相关制度、招标采购文件文本和合同文本等规范文件制定工作,协助起草、审查招标采购文件、合同等文书;
4.3. (略) 采购、合同管理体系以 (略) 管理制度;
4.3. (略) 人处理好工程建设管理、PPP项目运作模式的风险管理等方面工作,为招标人工程建设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略) 人要求提供PPP项目运作等项目运作、经营、管理模式解决方案;
4.3.9为招标人经营、管理决策或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和意见, (略) 法律评估、论证;
4.3. * 应招标人要求出席有关会议或参加听证,并根据会议内容发表律师意见,出具律师工作备忘或法律意见书,提出分析意见和建议;
4.3. * 应招标人要求对有关企 (略) (略) 性审查,并出具审查分析报告;
4.3. * 代招标人草拟和发布有关的声明、公告、致函等文书;根据招标人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4.3. (略) 人的有关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4.3. * 应招标人要求,就工程建设管理提 (略) 服务, (略) 人工作开展,提供到位的跟踪服务;
4.3. (略) 人项目的投资建设需求,向招标人提供涉及投融资、企业进驻、投资项目 (略) 、涉外事务、 (略) 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4.3. (略) 人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行政争议或其 (略) 政复议案件,参加案件讨论会、听证等, (略) 服务,提出分析意见和建议,协 (略) 必要的调解、和解工作;
4.3. * 提供其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办理招标人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4. (略) 人委托,代理招标人参加民事、行政等各类纠纷案件的仲裁或诉讼(委托代理费按下述第7项另外协商,不包括在包干法律顾问服务费内), (略) 人的合法权益。
5、资金来源:自筹;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为保证本次法律服务的延续及连贯性,如在本项目服务期到期后需延续服务的,可由双方协商 * 致后,按月续期。 (略) 发生的费用以本项目合同价格为基 (略) 协商确定,服务范围及内容、 (略) 文件及签订的合同为准。如本项目服务期满后,招标人委托中标人的服务项目尚未完成的,中标人仍须 (略) 至该服务项目完成为止, (略) 分工作产生的 (略) 支付,中标人对此须无条件接受。服务期满后, (略) 人要求负责、 (略) 理和安排好法律事务的交接工作。
7、承包方式:法律顾问服务费由中标人以中标价(含税)总价包干,除中标价,中标人提供和办理上述第 * 条第4项“服务范围及内容”第4.1至第4. (略) 有服务(不论难易、数量、损耗时间、人力物力、风险及金额等大小、多少)均不再另外收取律师服务费及其他任何费用、报酬( (略) 人提供上述法律服务,发生的 (略) 市外必要的交通差旅费、食宿费、鉴定费、公证费、 (略) (略) 实报实销, (略) 人认可的费用凭证证明;如涉及具体民事、行政等各类纠纷案件的仲裁或诉讼,招标人根据 (略) 办理委托手续, (略)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费用另外支付,中标人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 * 号)和《 (略) 、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粤价〔 *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给予 * 折或以上优惠,具体以双方商定为准)。
8、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 * 元/月/家,1年服务期限共计 * 0元/家。
9、本项目中标人数量:5家。
* 、中标服务费: * 元/家。费用支付方式: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此费用应包含在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在投 (略) 考虑, (略) 支付。若中标人拒绝支付,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略) 条件:
1、在中国大 * 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 (略) 省司法厅正式颁发 (略) 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2、配备的注册专职执业律师至少 * 名(其中最少有5名具有6周年以上执业经验),并且具 (略) 政部门或国有大中型企业、外资企业等法律顾问经验;
3、在 (略) 省 (略) 市或 (略) 市 (略) 所。
★4、为《 (略) 区国有资 (略) 关于 (略) 区区属国有企业法律服务资格库入库名单的通知》(顺国资办发[ * ] * 号)中的入库中介机构;
5、 (略) 及所内律师在最近 * 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 (略) 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败诉,没有被投诉记录, (略) 内律 (略) (略) 业处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项目负责人(指派律师)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奉献精神和职业道德,品行良好;
3、具 (略) 本科以上学历,获得法学学位;
4、通过全国统 * 司法考试,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经年检合格;
5、年龄在 * 周岁(含)以下;
6、律师执业8周年以上,目前在投标 (略) 执业并常驻 (略) 省 (略) 市或 (略) 市,执业范围不受国内地域限制;
7、熟悉相关领域特别是工程建设管理、征地拆迁、PPP项目运作模式的风险管理、投融资等方面法律法规,具有较高政策法规水平和涉及工程建设管理、PPP项目运作模式管理、投融资、参与重大商务谈判、参与工程招投标活动等相关方面丰富办案经验, (略) 理复杂或疑难法律事务的能力;
8、具有从事本项目工作领域的业绩和成功案例,其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深受顾问单位的好评, (略) 从事的律师领域享有 (略) 会知名度;
9、在最近 * 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 (略) 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败诉,没有被投诉记录, (略) (略) 分;
* 、身体健康, (略) 法律顾问职责;
* 、履行本项目义务、 (略) 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注:以上标注★条款为必须提供资料的条款,未标注★的条款如有可 * 并提供,如未提供将不作为废标条件。
* 、投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 (略) 时间 * 日 * 时 * 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市 (略) 区乐从镇天 (略) * 期( (略) 对面) (略) (略) (略) 会议 * 室递交投标资料,联系电话:张工 , *** 。
3、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递交的须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当面递交密封文件。
*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 (略) 分、 (略) 分等组成。其中 (略) 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封面;
(2)投标承诺函(原件);
(3)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负责人授权投标委托书(原件);
(4) (略) 省 (略) 市或 (略) 市 (略) 所照片、租赁或购买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传真号码、联系地址;
(6)投标 (略) 执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近 * 年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承接业务能力优势;
(9)投标人近 * 年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证明;
( * )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可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 * )在职(全职)律师情况汇总表(需反映姓名、执业证类别、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执业工龄、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
( * )进入 (略) 区区属国有企业法律服务资格库的入库合同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 )投标人近 * 年从事本项目工作领域的业绩证明(若有);
( * )投标人近 * 年在工程建设管理、PPP项目运作模式管理、参与重大商务谈判、参与工程招投标活动等相关企业法律顾问经验的业绩证明(若有);
( * )拟投入本项目实施小组(包括指派律师及 (略) 成员)人员情况表,应附相关人员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现在投标 (略) 执业证明(如聘用合同、社保证明等)、职称证(如有)、简历、符合招标要求的近 * 年业绩证明(请注明为指派律师、其他服务律师)等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 ) (略) 内律师在最近 * 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 (略) 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败诉证明、没有被投诉证明、 (略) 内律 (略) (略) 业处分证明(可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 * )投标人及指派律师、其他服务律师购买执业保险合同或相关证明;
( * )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内容[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企业概况、获奖情况、管理制度及规章制度情况、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服务(响应)承诺等]。
以上文件必须加盖公章,投标文件 * 式 * 份(其中正本 * 份,副本 * 份),同时必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略) 份使用word,证件证书等扫描图像文件插入在word中。投标文件电子版电子光盘(带外光盘封套,须在光盘外注明投标单位及项目名称) (略) 人。无论中标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2、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3、 (略) 使用的公章必须为投标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 * 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 (略) 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
4、投 (略) 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序加注页码,整册装订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 * 切后果 (略) 承担。
5、 (略) 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
6、投标文件必须密封, (略) 盖公章。
7、招标人拒绝接受电报、电话传真形式、密封不严、册装不整的投标文件。
* 、投标报价
1、本项目采取按月报价方式。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 * 元/月/家,超过者则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2、法律顾问服务费由中标人以中标价(含税)总价包干,除中标价,中标人提供和办理上述第 * 条第4项“服务范围及内容”第4.1至第4. (略) 有服务(不论难易、数量、损耗时间、人力物力、风险及金额等大小、多少)均不再另外收取律师服务费及其他任何费用、报酬( (略) 人提供上述法律服务,发生的 (略) 市外必要的交通差旅费、食宿费、鉴定费、公证费、 (略) (略) 实报实销, (略) 人认可的费用凭证证明;如涉及具体民事、行政等各类纠纷案件的仲裁或诉讼,招标人根据 (略) 办理委托手续, (略)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费用另外支付,中标人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 * 号)和《 (略) 、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粤价〔 *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给予 * 折或以上优惠,具体以双方商定为准)。
* 、评标办法
1、开标环节
(1) (略) 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派员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默认结果。
(2)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开标前,由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前 * 名投标人代表全体 (略) 投标文件的 (略) 当众检查。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 (略) 退还。
(4)招标代理机构对经检查密封完好的 (略) 启封唱标。
(5)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如投标人少于 * 家的,投标文件将不 (略) 退还,本项目招标失败。
(6)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唱标内容, (略) 公布。开标记录由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如唱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不 * 致时,投标 (略) 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并同意开标记录。
(7)招标单位不向投标人退还开标拆封后的投标文件。
2、评标、定标环节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定标
2.1 评标环节
(1)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①招标代理机构先对各 (略) 资格审查。
②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 (略) 符合性审查, (略)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③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 (略) 失败。
(2) (略) (略) 定标环节。
(3)澄清与补充说明(如有)。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者有误的内容、文字作澄清、说明或补正。
2.2定标环节:
(1)采用综合评价法定标。由招标 (略) ,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 (略) 综合评审,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第 * 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次高的为第 * 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时,以价格低者优先;综合评分相等、报价相等时,则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注:
① (略) 将严格按照上述评审标准, (略) 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评审因素评分以该项“满分值”或“分值”为上限,“0”分为下限。如投标人未能按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获取相应分值。
②评审得分(投标报价除外)=各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报价得分按统 * 公式计算得分。
③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为5家(或以下)时的,则该5家(或以下)投标人均为中标候选人。
(2)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发现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可能低于企业成本,评委会将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认定投标单位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竞价, (略) 评定,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略) 文件要求, (略) 理。
(3)当出现投标报价中文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 * 致的,以中文大写金额为准;若出现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 * 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
(4)招标人在对评审 (略) 确认。 (略) 文件等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 、其他
( * )服务要求
1、服务方式: (略) 人提供法律服务,项目服务律师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参加会议、现场办公等方式开展工作,具体按招 (略) 。
除应邀提供法律服务,中标人应积极变传统的被动式提供法律服务为主动式提供法律服务,遵从“事前预防为主”、“提前介入”的原则,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主动沟通, (略) 人事务,前瞻性提供法律服务;根据招标人业务开展情况主动提供相关法律信息;主动为招标人事务作出政策、法律风险提示,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对招标人法律事务管理提出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适时向招标人作出法律风险防范建议报告;通过完善各类制度、规范各类文本,协助招标人建立健全有效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等方式, (略) 人在日常经营及管理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法律疏忽及偏差, (略) 人法律风险,为招标人提供优质、高效、全程、全方位的专业服务。
2、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①中标人须提供常设每周7天× * 小时服务专线,招标人可随时与本项目服务律师联系,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
② (略) 人提供法律信息应主动、及时、完整、准确;
③对招标人的服务通知,项目服务律师需在接报后立即响应:
A、可以即时解答的即时解答, (略) 人要求时间及时解答,其他情况下原则上应在接报后 * 个工作日内解答;
B、需要服务律师 (略) 服务的,应按招标人的服务时间要求提前 * (略) ;
C、需 (略) 意见、咨询成果资料或出具书面法律意见、报告及其他法律文书的, (略) 人;
④情况紧急的, (略) 人交办的事务。
⑤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通报工作进程。
3、职业操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中标人及服务律师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略) 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 (略) 制定的相关规定,认真、诚信、勤勉、尽责、专业、积极、 (略) 人交办的各项法律事务工作, (略) 人的合法权益, (略) 人 (略) 为和不作为, (略) 人商业秘密和其他 * 切信息负有严格保密责任, (略) 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 * 方披露(如招标人提出要求, (略) 人签订保密协议)。中标人保密责任不因任何情形而终止或解除。
4、其他:
(1)人员要求:为使项目有序实施,本项目必须有 * 个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实施小组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投入人员均必须为隶属于(或受雇于)投标人单位且常驻 (略) 或 (略) 的从业人员,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清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并附上其详细资料。投标人应整 (略) 全部优势资源,向招标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2)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任意调整本项目实施小组成员,且项目负责人(即指派律师)不允许变更[若拟派往本项目的主要人员与 (略) 列出的人员不符(经招标人同意更换的人员除外),招标人有权按照中标价的 * %/人次向中标人收取违约金或扣减中标人法律顾问服务费,并可即时取消中标人的法律顾问资格,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且对中标人不作任何补偿];如服务律师不 (略)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义务,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服务律师,中标人应无条件响应;当服务律师由于工作变动、调动、疾病等客观或不可抗力 (略) 职务时,中标人应及时另派律师接替。后任服务律师学历、资质、能力、 (略) 人事先书面认可;
(3) (略) (略) ,并且出具的方案、报告、 (略) 人要求加盖中标人公章,并有本项目服务律师本人签名;如招标人提出要求, (略) (略) 呈批会签文件上签注意见或建议并签名盖章;中标人及服务律师对 (略) 有文件、资料、文书、意见和建议等的合法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严密性等负责; (略) 人造成经济损失的, (略) 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4) (略) 人的委托权限范围从事法律服务活动;未经招标人书面授权, (略) 人对外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作出有关主张(或放弃有关权利); (略) 人书面授权对外签署的有关法律文件或作出有关主张(或放弃有关权利),招标人 (略) ; (略) 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
(5) (略) 人法律顾问的便利,从事与法律顾问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略) 人法律顾问的便利牟取私利;
(6)中标人及服务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 (略) (略) 意见和建议;
(7) (略) 人交办的法律事务存在利害关系,可能 (略) 职责的,应自觉、主动申请回避;
(8) (略) 人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略) 人具有法律和经济上利益冲突的另 * 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9) (略) 人委托以外业务时,不得以招标人法律顾问 (略) 门和当事人施加影响, (略) 人法律顾问的字样;
( * ) (略) 人的资料交接制度,完善资料交接手续,对每 * 受理的法律事项( (略) 除外)均应有书面交接记录并妥善保管, (略) (略) 备案审查;
( * )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如招标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不齐全或明显有误,服务律师应尽职、主动、 (略) 人, (略) 人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补充完整准确; (略) 人提供的文件、材料欠缺及有关情况有误引致中标人出具不恰当的法律意见或建议,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 * 切法律后果和责任, (略) 人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 * ) (略) 人业务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招标人的法律文件妥善保管;
( * )中标人及服务律师不得将其应当经办的本项目项下的法律事务转委托或分包给其 (略) 或未指定的其他律师(或其他人)办理;
( * )中标人及服务律师需要购买执业保险;
( * )如中标人及服务律师等 (略) 项目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 (略)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义务)或违反相关约定,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作出不低于¥ * 元/ (略) 理;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即时取消中标人的法律顾问资格,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同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 (略) (略) 已付的法律顾问服务费,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a. 违反诚实信用和服务承诺, (略) 相关质量、服务和收费标准,损害招标人利益的;
b. 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指派律师)或主要服务律师的;
c. 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利用提供虚假信息、 (略) 人等方式,非法获取与委托项目有关的任何非法利益的;
d. 未能按实际及时完成相关工作给项目造成严重影响或不良后果的;
e. 未能按招标人工作时间要求完成任务累计达5次的;
f. 服务期内拒绝接受任务达3次的;
g. (略) 人要求、给招标人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不良后果的;
h.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i. 转包或分包本项目法律服务事项的;
j. (略) (略) 门监督和检查的;
k. 因违 (略) 为, (略) (略) 门通报、查处等;
l. (略) 人信息,违反保密规定的;
m. 遗失招标人重要资料文件的;
n. 在招标人组织的法律顾问年度履职评价中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o.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合同规定、 (略) 人认为严重的其他情形。
( * )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中标人应按中标价 * % (略) 人支付违约金;
( * )中标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对自身或指派律师、其他服务律师等由于不 (略)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故意、过失等) (略) 人造成的经济、声誉和其他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 * )服务期限内,中标人须根据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个案解决过程中发现的特殊或共性问题、 (略) 人报送季度服务总结, (略) 人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改进工作,防范风险;服务期限届满, (略) 人移交完整的相关资料档案,协助招标人做好归档、总结工作, (略) 人法律服务事项情况说明(应附表分项列明受理时间、事项概况、处理结果等并附相关证明资料),并应有经验总结及提出工作建议,上述工作将作为合同价余款支付的重要依据之 * 。
( * )合同有效期内,若招标人非因中标人违约等中标人原因单方面解除合同,招标人按中标人已服务期限按比例支付法律顾问服务费,除此以外不作其它任何补偿或赔偿;若由于中标人单方面原因解除合同, (略) (略) 款项。
( * )中标 (略) 过程中如果使用了他人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所需费用 (略) 承担;中标人必须保证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及文件不侵犯任何第 * 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不被其他任何第 * 方要求权利追索,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 (略) 承担, (略) 人损失, (略) (略) 损失。
( * )中标人同意,招标人按照中标人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作出决策 (略) 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 * )中标人同意, (略) 人制定的相关制度或要求 (略) 考核, (略) 人确定。
( * )中标人利用专业优势和信息不对称之便,以不道德的手段,故意隐瞒和掩盖自身缔约过失,违背服务承诺、诚实守信原则和未尽义务,损害了招标人的合法权益,招标人在任何时候均可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并索取赔偿,且不受合同时效的限制。
( *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 (略) 管理办法》、《律师法》等相关法 (略) 业协会制定的 (略) 。
( * )服务期内,本次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或招标人)对象,包含但不限 (略)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招 (略) 支付,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及予以配合,并参照招标人的制度流程办理,届时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服务期满6个月后,招标人支付的金额为:合同总价* * %*绩效考核系数。
2、服务期限届满、中 (略) 履行完毕后,招标人支付的金额为:合同总价* * %*绩效考核系数。
3、中标人每次收款时必须持有效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中标人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 * 致。付款时招标人将扣除应扣的各种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扣罚款项等。
注: (略) 人按照其 (略) 服务单位相关的考核办法确定,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 、合同签订
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略) 人签订合同。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略) 、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项目合同,对投标文件及澄清材料中出现歧义、 (略) 人的理解为准。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本招标公告、中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 (略) 分,与本项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它们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 (略) 过程中共同达成的书面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项目合同;
(3)中标通知书;
(4)本招标公告;
(5)中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注: (略) (略) 人的响应( (略) 人所有),则投标文件及相 (略) 和本项目合同,中标人须按这些 (略) 。
若双方对合同条款未能达成 * 致意见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而不对中标人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若合同无法签订是由于中标人违反投标承诺造成,招标人同时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中标价 * %的违约金。
附件:
(略) (略)
* 年 * 月 * 日
* 、项目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