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水建*招字[2023]第0002号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3-05-23 16:10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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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32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JXJPSDJ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石城县151座山塘生态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答疑澄清说明(三) 1、删除工程量清单中“分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备用金(暂列金)”项,备用金(暂列金)在“工程项目总价表”中填写。 2、工程量清单中“分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施工临时工程:其他临时工程(含施工围堰、抽水台班等临时费用),按建安工作量的1%计取;施工安全生产专项工程,按建安工作量的2%计取;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工程,按建安工作量的0.3%计取。” 3、招标文件中计划竣工日期均为:2023-12-06。 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文件。 本答疑澄清文件(三)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条款不一致之处,均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三)为准。 石城县水土保持中心 2023年5月23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