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分局
关于舒兰市安鑫商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 (略) 拟对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4楼E20(滨河大街新政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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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建设项目 | (略) 平安镇房身村 | (略) (略) | 吉林省 (略) | 拟建一条生产规模为年产*立预拌混凝土生产线。该项目拟 (略) 原有房屋用作办公室、库房等,搅拌机、筒仓及输送装置等设施现已安装完成,拟新建堆场、沉淀池及洗车场等设施,同时完善搅拌机密闭、 (略) 理等环保设施。生活用热采取电取暖。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7.*元。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 (略) 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有效除 (略) 理,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采取输送管道密闭、 (略) 遮盖、设置高围挡、洒水降尘、厂区地面硬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定期清洗等有效无组 (略) 理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集中收集运营期车辆和搅拌机清洗废水,排入防渗沉淀池内 (略) 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废水全部排入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掏;沉淀池等所有可能造成渗漏的部位都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不受到污染。 (四)严格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设备, (略) ,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降噪、设置集中隔声控制室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2 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集中收集除尘器回收粉尘和沉淀池沉渣,全部回用于生产;集中收集废布袋交由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清运到环卫部 (略) 理;集中收集试拌和检验产生的废弃混凝土,全部 (略) 低洼地 (略) 。 (六)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因各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