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上述政策要求,受大连新 (略) 委托,由中科环境检测(大连)有限公司承担对中山区东海热电厂剩余地块环境污染调查工作,并编制《中山区东海热电厂剩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调查的四至范围为中山区东海热电厂剩余地块红线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污染地块系列标准导则要求,通过现场调查、相关资料收集整理、现场取样监测等工作,编制完成本报告。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一、地块责任人联系方式单位名称: (略) 联系人:高硕联系电话:*二、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单位名称:中科环境检测(大连)有限公司联系人:王珺联系电话:*三、信息公示内容本次公示将本报告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中山区东海热电厂剩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