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允许联合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注:(凡违法违规用地,未接受处理或尚在处理中及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按时开工和竣工的、被银行系统列入“黑名单”的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04-25 至 2024-05-22 到http://**: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04-25至2024-05-22 (略)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05-22 17:00:00。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05-23 12:00: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 (略)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号地块:2024-05-15 09:30:00至2024-05-24 16:00:00;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参加竞买者需在报名时缴纳保证金*元,该保证金在成交后,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的20%转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后,再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剩余保证金全部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其余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60日内付清,地上(建)构筑物建筑价款373.*元,由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60日内支付给镇宁自治县 (略) 。标的由镇宁自治县 (略) 负责移交给竞得人,移交的时间为竞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30日内。 (二)该地块为现状使用,若需改建或重新开发建设,须按照房屋现状及地块实际用途的相关指标进行开发使用,并按程序依法报批后方能实施。 (三)成交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 (略) 西秀区)镇宁自治县便民利民服务中心6楼634 联 系 人:王涛 联系电话:0851-* 开户单位: (略) (略)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 银行帐号:*1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4月25日
宗地编号(一码):* 宗地总面积:254.37平方米 宗地坐落:镇宁自治县*旗街道三街村(原国税局、地税局) 出让年限:40年 容积率:容积率≤3.76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88.8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其他商服用地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其他商服用地 254.37平方米 三级 区位:中间区 投资强度: 估价报告备案号:*HA0005 保证金:14.*元 起始价:67.*元 加价幅度:10.*元 挂牌时间:2024年05月15日09时30分 至 2024年05月24日16时00分 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