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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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 (略)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E07窗口
项目名称:山西鼎 (略)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生态修复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襄垣县刘家庄村北
建设单位:山西鼎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涉及三个地块,位于襄垣县刘家庄村北约680m处的三个荒沟,拟利用 (略) 、 (略) 产生的煤矸石对该三处荒沟进行生态修复。各地块生态修复工作接续进行。
地块一占地面积4.5229hm2,可容纳煤矸石量81.*m3,填充期2.88年,复垦期0.5年,复垦灌木林地1.2892hm2,乔木林地3.0705hm2,交通用地用地0.1632hm2;地块二占地面积0.6325hm2,可容纳煤矸石量20.*m3,填充期0.7年,复垦期0.3年,复垦灌木林地0.2136hm2,乔木林地0.4036hm2,交通用地用地0.0153hm2;地块三占地面积0.6233hm2,可容纳煤矸石量20.*m3,填充期0.7年,复垦期0.3年,复垦灌木林地0.2147hm2,乔木林地0.3956hm2,交通用地用地0.013hm2。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个地块的防渗工程、挡矸墙工程、截排水工程、填充工程、边坡护坡工程、覆土还林工程、环保工程以及配 (略) 等辅助工程。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2022年8月2日,襄垣县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同意襄垣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批复》(襄政函〔2022〕22号),将刘家庄村生态修复项目列入了“十四五”襄垣县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2023年11月20日,该项目取得了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11-*-89-05-*。
2024年5月20日,襄垣县林业局出具了《关于对山西鼎 (略)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生态修复项目临时使用林地草原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恢复方案的审核意见》(襄林便函〔2024〕66号)。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略) 要进行硬化、整修,设专用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 (略) 面清洁和相对湿度;散状物料密闭运输,使用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
回填作业采用分区、分块填充方式,土方及时回填、压实;矸石装卸、压实、覆土等过程中定时洒水降尘,每堆放1m厚煤矸石进行一次压实,每堆放3m厚煤矸石覆土0.5m;大风天气应停止作业,同时裸露面 (略) 。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基础建设期在三个地块内设集水沉淀池,收集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现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建设拦挡坝、截洪沟、排水边沟、排水竖井、排水管涵及消力池等,保证场内外雨水顺利导排,避免浸泡填充物。地块一、地块三出 (略) 、循环水池,洗车废水经处理后回用;少量职工生活污水直接用于现场洒水抑尘,废水均不得外排。
(三)认真做好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完善排水系统,减少煤矸石淋控水的产生;场底清理平整,各地块按照I类一般工业固废要求做好防渗措施,沟底黄土夯实,矸石分层压实并覆土。按照相关规范和环评报告要求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和土壤监测点,定期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展开监测。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车辆保养与车辆管理,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相关限值要求,严格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产生的废弃土工布外售废品回收站,弃渣用于场底平整,废石、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全部送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和沾染矿物油棉纱等,集中收集后暂存于10m2危废贮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做好生态补偿、恢复措施。基础建设期严格控制工程施工范围,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和对植被的破坏;对建设期间产生的弃土及时回填,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回填作业期煤矸石要用推土机推平; (略) ,平台上修建排水沟, (略) 。回填结束后,临时堆土场与边坡恢复为灌木林地, (略) 复垦为乔木林地,做好后期植被管护,定期巡检,未成活植被及时补植。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项目基础建设和回填作业,并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八)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管理工作。加强入场填充物管控,煤矸石进场前必须进行成分分析,满足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应标准后方可入场,严禁危险废物及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入项目场地。建立覆盖特征污染物和常规污染物的环境监测体系,按照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规范设置固体废物堆放场标志牌;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满足后续环境管理要求。
三、公众参与情况
1、建设单位于2023年11月21日就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信息在襄垣县 (略) 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
2、2024年6月5日进行第二次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络公示选择襄垣县 (略) 站,张贴公示在陈家岭村、蒲池村、刘家庄村、董家岭村等村庄进行公示,2024年6月11日和6月18日在《襄垣》报进行了报纸公示。
3、2024年7月25日,通过襄垣县 (略) 站进行了报批前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