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 :namespace prefix = o />
项目名称: 202 (略) 区初中学业水平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器材询价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日期:2024年4月7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略) 花山区景佑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中心。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花山 (略) 1000号。
成交金额:*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郑九刚、姜梦娇、许知清。
采购人名称: (略) 教 (略) 。
地址: (略) 雨山 (略) 299号。
联系人:晏行飞。
联系方式:0555-*。
项目联系人:晏行飞,电话:0555-*。
公告期限:一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 (略) 教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299号,联系电话:0555-*。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询价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略) 教 (略)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