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略X分公司略环境改造项目 创建时间日期: ## 17:15:02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08:30:00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17:00:00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略X分公司略环境改造项目,比选编号:YT ## ZB),比选人为略X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略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比选范围
1.1比选范围: 本项目为略X分公司略环境改造工程(包括新楼装饰,老楼出新,大院功能分区改造等) 。
1.1.1预估项目规模:估算金额为含税78.5万元(人民币)。
1.1.2实施地域:X省X市X区。
1.1.3计划工期:自收到甲方发出的开工报告之日起4个月内完工。
1.1.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1.5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质 量标略的各项规范要求。
1.1.6比选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 (1)年。
1.1.7保修期:符合国家规定。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本项目中选人数量1个,中选人对应的中选份额为:100%。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注册资本应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略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加盖公章的截屏打印件。
2.2参选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参选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
2.3参选人应具有税务登记证,若参选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
2.4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2.4.1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2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5 参选人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参选人须具备自2017年#月#日以来,累计单项工程合同(订单)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同类项目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供单项工程合同关键页、大签页等复印件,同时需提供验收报告、甲方证明人及联系电话;(2)提供订单的需同时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关键页、大签页等复印件;(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6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略发布之日止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没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2.7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营改增要求:参选人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2.8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提供参选廉政承诺。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略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比选文件
4.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 20日8时30分至2017年#月#日17时00分,(X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4.1.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X省X市X区南祖师庵7号略有限公司和顺楼403室。
4.1.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凭证、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税务信息表并加盖公章,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公章
序号
类别
信息
1
供应商名称
2
供应商注册地址
3
供应商联系电话
4
略会信用代码(如有)
5
组织机构代码(如有)
6
纳税人识别号(如有)
7
略
8
银行账号
9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10
开票类型
(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11
需要邮寄发票的地址及收件人姓名和电话
4.1.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汇款单位名称需与参选人名称一致,不接受现金及个人汇款,付款摘要中注明“X装修”),售后不退。
4.2 友情提醒:
1)本略及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单略需资料打包压缩后发至 ## @139.com,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收到回复,方算有效报名。
2)网上报名的参选单位,比选代理机构以邮略的有效报名资料时间为准,如因略络延迟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略负责。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月#日9时0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X市X区新略14楼会议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略唱价,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略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略X分公司
地 址:X省X市X区新安北路24号
比选代理机构:略有限公司
地 址:X市X区南祖师庵7号
邮 编: ##
联 系 人:陶叶飞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qq.com
开 户 银 行:略X略
账 号: ##
比选代理机构: 略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