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横县乐兴船舶修造厂搬迁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横县乐兴船舶修造厂搬迁改造项目
地点: (略) 那阳大桥南端209国道旁广西横县 (略) 内
建设单位:横县乐兴船舶修造厂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船台、加工中心、办公楼等,并配套建设电力、给排水系统、道路及绿化等工程,年产1200T内河货船8艘和59.98M集装箱干货船8艘
联系人:梁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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