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环审〔2024〕60号
固始县全意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 (略) 编制的《固始县全意 (略) 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县政府 (略) 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改建,位于固始县蓼城大道南段固始县全意 (略) 院内。该项目原有一台4t/h生物质锅炉,因现有蒸汽压力不足,为满足生产需求,现投资(略)元,环保投资(略)元,原址换装1台3.5t/h天然气锅炉,对原有锅炉进行拆除。
二、 (略) 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后,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及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切实加强项目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天然气锅炉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循 (略) 理后,通过现有3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达到河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废水 (略) 理废水和锅炉废水, (略) (略) 排入固始 (略) 理厂,废水排放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表4中三级标准,并满足固始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略) ,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2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 (略) 置措施。设置危废暂存间,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的要求。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定期对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进行监测,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涉及的外排污染物排放标准发生变化时,按新标准执行。
五、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环保验收,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管理,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政策和要求。由固始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