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南桥新城#单元03-18街坊10B-2地块位 (略) 南桥镇, (略) 、南 (略) 、西 (略) 、北 (略) 。本次调查地块面积为#m2。地块后续规划用地性质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3)。根据《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的若干规定》(沪环规〔2021〕4号)中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含土地储备机构)应在土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划拨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和当 (略) 域利用规划,本项目地块属于第一类用地。上海贤晋 (略) (略) 南桥镇征收管理办公室委托对该地块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第一阶段工作:
接收委托后,我公司 (略) 南桥新城#单元03-18街坊10B-2地块进行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工作,主要结果如下:
(1)地块历史及变迁
地块历史及变迁:2001年之前,地块内主要为农田;2001~2020年,地块内为上海贤 (略) ,主要进行汽车零配件加工;2021年,地块内北 (略) (略) 轨道 (略) 、中部入驻 (略) ,东北角建设上海贤 (略) 出租车充电示范站;2021~2024年,地块内主要为上海贤 (略) 、 (略) (略) 轨道 (略) 、 (略) 、上海贤 (略) 出租车充电示范站;2024年4月至今,地块内西侧和南侧为空地, (略) 域为办公楼,东北侧为水泥地坪。
(2)现场踏勘及访谈
调查人员于2024年11月1日~11月8日进行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通过对收集到的各类资料信息的整理和归纳,结合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综合分析,初步识别确定地块内 (略) 域存在潜在污染源,判断需要进行第二阶段调查。
(3)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第一阶段调查的各种信息(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基本吻合,各项资料信息具有一致性,可信度较高。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地块内历史上存在上海贤 (略) ,原辅料暂存、机加工过程机油、切削液跑冒滴漏及危废暂存等淋溶下渗、焊接、整形废气经大气沉降等过程可能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块外周边历史及现状存在的 (略) 、 (略) 、珊和电机工业(上海)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废气经大气沉降、原辅料及危废等暂存过程中淋溶下渗等地下水径流可能对本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本次调查范围综合特征污染物类型主要为重金属和氰化物、VOCs、SVOCs和石油烃。
根据《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等相关要求,地块历史上涉及工矿用途,调查发现来自紧邻周边和非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应开展第二阶段采样调查工作。
第二阶段工作:
采样检测工作
2024年11月29日~12月1日、2024年12月18日~12月21日现场开展外业工作时进行监督旁站,根据规范要求拍摄现场工作照片,设置满足要求的现场质控样品;2024年11月29日~12月26日,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所使用检测方法、质控样品等皆满足规范要求;2024年12月13日~12月26日编制调查报告,2024年12月27日~12月29日进行调查报告审查工作,通过内部质量控制。
(1)点位设置:采样方案阶段采用专业判断法布设9个采样点位(含1个对照点),其中水土复合点位6个(含1个对照点)。对照点位于地块外南侧,历史为农田和空地,无工业开发利用历史。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地块内个别点位地下水中石油烃检测数据偏高,新增补4个地下水点位,以准确判断整个地块的地下水真实状况。
(2)钻孔建井作业:施工单位为上海杰狼 (略) ,采用直推式取土,于2024年11月29日、12月18日完成钻孔建井作业,钻孔建井深度范围为地坪以下6.0米,采用中空螺旋方式建井,孔径为220 mm,管径63mm,反滤层厚度大于50mm。
(3)检测指标筛选:根据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的特征污染物类型,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基本项目45项,其他项目中重金属、氰化物、VOCs、SVOCs、和总石油烃、pH值,合计测试指标66项。
(4)样品筛选采集:本次样品采集检测单位为埃欧孚(上海) (略) (CMA和CNAS资质),于2024年11月29日~12月1日、2024年12月21日期间,完成样品的筛选、采集、储运等工作。土壤样品采集主要分为表层(0~50cm)、下层(50cm~初见水位/潜水层初见水位)和饱和带样品(初见水位/潜水层初见水位以下)。本次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共采集土壤样品31个(含3个平行样及3个对照样),地下水样品12个(含2个平行样及1个对照样),设备淋洗样1个,设备淋洗样1个,运输空白样3个、全程空白3个。
第二阶段调查结果简述
根据本次调查现场勘查、筛查以及实验室提供的检测分析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1)土壤分析结果
所有土壤样品pH值检出值范围为8.4~9.12,所有土壤样品中部分检测指标有检出,包括汞、砷、铜、镍、砷、镉、铅、铍、钒、钴、锑、石油烃,但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检测指标未检出。
(2)地下水样品分析结果
地下水pH值 (略) 间为7.3~7.5,所有地下水样品部分指标有检出,包括钒、钴、镍、铜、砷、锑、石油烃(C10-C40),但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IV类标准限值和《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指标未检出。
(略) 南桥新城#单元03-18街坊10B-2地块土壤检测指标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检测指标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Ⅳ类限值和《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本项目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可以满足用地规划使用要求,不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