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于2023年4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了《亮锐(嘉兴) (略) 年产车规LED2.4亿只封装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23 (略) (略) (略) 对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出具了备案通知书(嘉环(经开)登备〔2023〕24号)。
2023年6月企业开始本项目的建设, (略) 经济技 (略) (略) 501号4号厂房,利用原有生产车间 (略) 域,购置固晶机、激光打标机、等离子清洗机、焊线机、点胶机、分光编带机、切割机等生产设备,项目投产后可形成年产车规LED2.4亿只的生产能力。
企业已完成排污许可登记(#MA29G6J38Q001X)。
2024年8月1日企业生产设备及环保实施均安装完毕,进入调试运行阶段,并在公司公示栏进行了设备安装完成公示及试运行公示。
本项目生产内容已全部实施,产能为年产车规LED2.4亿只,因此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内容为本项目所涉及的生产设备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2024年10月,我公司特成立验收小组,在查阅相关资料及现场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24年10月10日、11日委托 (略) 对本项目进行现场监测,根据现场调查内容及检测报告(HJ#)编制了《亮锐(嘉兴)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车规LED2.4亿只封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