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及商业配套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及商业配套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编制项目,招标单位为 (略) ,资金来源为国有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及商业配套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项目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五一农场。
2.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以竣工验收面积为准,主要内容为新建住宅楼共12栋(层高:9-15层)、沿街商业、地下停车场、室外配套(道路、 (略) 、消防、绿化等)及售楼部装修工程等附属配套基础设施。
2.4工程投资估算:约*万元,最终以可研批复的投资估算为准。
2.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限 |
004 | 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及商业配套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跟踪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编制目标成本,编制及审核设计估算(概算),在合理范围内提出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优化建议,施工方案优化建议;审核项目招标文件,审核项目合同造价相关条款;编制、审核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全过程计量计价、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及确认、变更签证、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全过程造价争议的处理、全过程现场实时核算、索赔与反索赔处理、投资偏差分析及合理化建议、按委托人要求提供各种测算及数据、工程 (略) 场询价及确认,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编制、配合委托人进行结算二审等造价咨询相关内容)。 | 本项目咨询服务期限为收到委托任务单(或中标通知书)至工程竣工结算、项目审计及按委托人要求完成成本资料归档为止。 |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及投标能力;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投资金额在*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元及以上或根据投资额估算合同价为*元及以上类似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至少1项。
以上均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②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投资金额在*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元及以上或根据投资额估算合同价为*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至少1项;③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至少6个月(2023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间段内任意连续6个月)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3.4.其他人员要求:①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5名专业造价人员,其中土建专业、安装专业必须至少各1人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并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其他人员具有造价相关执业资格;②其他人员均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至少6个月(2023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间段内任意连续6个月)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③项目驻场专职人员不得少于2人(需提供承诺书)。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至 2022 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的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十二个月内开具);2020 年 01 月 01 日后注册企业可根据实际注册时间提供注册时间后的财务会计表。
3.6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和 (略) 站查询截图。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请于2024年 7 月 24 日至2024年 7月 31日登录第十一师 (略) 网(http://xbjgjc.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 招标文件费300元(大写金额:*佰元整),投标报名后缴纳(凡报名者,均需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缴纳账户与投标保证金账户一致,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只提供收据,缴纳时载明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及商业配套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购买费。
5. 投标文件的提交及截至时间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第十一师 (略) 公示时间为准;
5.2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第十一师 (略) 上传完成。
5.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 (略) 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新市 (略) 盈科广场A座16层
联系人:刘翠 联系电话:*
2024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