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略) 文件第3页第七点修正为:“七、投标截止时间: * 日上午9时30分(注:当日上午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
2. (略) 文件第3页第九点修正为:“九、开标评标时间: * 日上午9时30分( (略) 时间)”
3.招标文件第16页第30.3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正为:“30.3投标人应缴纳人民币 * 万 * 仟 * 佰元整( 14,6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略) 分。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 日24时00分( (略) 时间)之前到账”。
4.招标文件第24页“39.2定标程序”修正为:“采购人 (略) 直接确定中标人,或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因故逾期确认评审结果时,应提前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5.招标文件第33页《商务评审表》中“投标企业综合实力(20分)”中第4点评审内容修正为“4、投标企业为投标设备制造商或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颁发的“特约技术服务单位”证书得5分,没提供不得分。”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补充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蒋老师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 *** 8692联系电话: *** 1689
传真号码: *** 1685
(略) 附属中学 (略) 实验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