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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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2-*
通讯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年组装150万把高端胶枪项目 | (略) (略) | (略) 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京福公路东侧优谷新科园160号 | 天津环 (略) | 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2条胶枪生产线,通过铆合专机等设备将外购的铝管和塑料配件组装为胶枪,年产胶枪150万把。 | (1)废气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为胶枪枪身使用油墨印字过程产生的印刷废气(G1-1)、丝网印版清洗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气(G1-2)。印字和清洗均在印刷工位进行,印刷工位设置柜式集气罩,印刷废气、清洗废气收集效率大于85%,其余部分废气(G2)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建成后印刷废气和清洗废气排气筒P1中TRVOC、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与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印刷工业”行业的标准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排气筒P1中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标准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中非*烷总烃在车间处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厂房监控点限值要求。厂界处臭气浓度臭气浓度可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周界环境空气浓度限值。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至北辰双青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建成后,污水总排口DW001排放的污染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间接排放标准限值(三级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3)噪声 通过合理布局,选取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安装减振基垫。经预测,本项目建成后,四侧厂界昼间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暂存,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 (略) ,生 (略) 管理部门定期清运,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处置途径可行。 | 无 | **日至**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