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发改字〔2022〕349号
关于新建合浦县廉州镇第九幼儿园项目
初步设计的批复
合浦县教育局: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新建合浦县廉州镇第九幼儿园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合教函〔2022〕7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初步设计由中物联规 (略) 编制完成,经广西中 (略) 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并形成《〈新建合浦县廉州镇第九幼儿园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建合浦县廉州镇第九幼儿园项目。
二、项目代码:2106-*-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合浦大道(东侧)与月饼 (略) 交汇处。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幼儿园一所,规模为 15个班 450 学位,占地面积8.44 亩。包括:建设保育综合楼(含水泵房)一幢,建筑面积 5501.34 平方米,配套建设运动场及其他运动设施;建设围墙、校门(含值班室)、挡土墙、校道、雨污工程、绿化、硬底化、供电、供水等附属设施;购置设备设施、图书等。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3799.*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27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40.*元,基本预备费用为180.*元。资金来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自治区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1〕146号)已下达资金*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县级配套资金。
六、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等专项设计方案,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节能措施、环境保护、 (略) 设计等方案。请按规定落实相关措施。
本批复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切实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若发现有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行为,可拨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进行举报。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