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处置部分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价值评估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22
兰州兰石 (略)
关于拟处置部分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价值评估的公示
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关于 (略) 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国资发产权〔2020〕139号)精神,按照《 (略)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集团发〔2020〕115 号)规定和2021年8月13日《兰州兰石 (略) 会议纪要》(执行董事决议〔2021〕2号)要求,拟对兰州兰石 (略) 所属的部分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进行处置。目前已完成该部分设备的价值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评估资产情况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为:机器设备56项、办公设备158项。
二、评估结果
(一)评估目的:需确定拟处置部分机器设备和 (略) 场价值,为兰州兰石 (略) 处置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三)评估基准日:2021年8月30日。
(四)评估方法:成本法、市场法。
(五)评估结论:兰州兰石 (略) 委托评估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8月13日的评估值为4.45万元(人民币:*万*仟*佰元整,不含税价)。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委托人:兰州兰石 (略)
评估基准日:2021年8月30日。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非流动资产 | 1 | ||||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 2 | 1.23 | 3.73 | 2.5 | 203.89% |
-办公设备 | 3 | 0.00 | 0.72 | 0.72 | |
资产总计 | 4 | 1.23 | 4.45 | 3.22 | 262.21% |
(六)评估报告:本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限为一年,从评估基准日2021年8月30日起计算。
三、公示时间及受理方式
(一)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26日
(二)受理部门:兰州兰石 (略)
(三)联系人:陈斐
(四)联系电话:0931-*
兰州兰石 (略)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