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区黄道乡锁溪村炭山组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项目( * 期)施工招标
 是否延期: | 否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澄清通知各投标人:我公司代理的万山区黄道乡锁溪村炭山组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项目( * 期) (略) 文件作出以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中第 * 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中第(4)款(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核验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更改为:(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核验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澄清对投标文件编制没有实质性影响,故开标时间不变。 (略) 有限公司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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