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26日对锅炉改建及散剂分装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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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锅炉改建及散剂分装生产线改建项目 | 昆生环(东)复〔2024〕25号 | 2024年11月26日 |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电子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