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辽宁 (略)
地理位置: (略) (略) 连山区
说明:
本工程场址 (略) 连山区塔山乡信家屯。项目坐标为东经120°9′56.99″,北纬40°9′28.2″。建设规模:10年后服务区内的垃圾日产量将达到约1298吨,综合考虑垃圾收运水平,确定本项目一期工程的设计规模为1000t/d,建设2条500吨/天(机械炉排炉)+1x25MW抽汽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组,年处理生活垃圾约为36.5万吨,本项目属于新建建设类项目。
本工程计划建设总投资67026万元。工程实际总投资60830.68万元。
主体工程施工工期为2020年10月开始施工准备,到2023年11月全部建成,总工期为38个月。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0.15hm2,其中永久占地10.15hm2,无临时占地,其中生产防治区5.14hm2、管理防治区1.44hm2、道路防治区0.90hm2、高压线防治区2.67h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