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江市综合性应急消防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临发改审批字〔2023〕185号
(略) 应急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 (略) 综合性应急消防救援队*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临应急请〔2023〕4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众泰工程 (略) 组织专家评估论证《关于“ (略) 综合性应急消防救援队*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的报告》(众泰评字〔2023〕056号),项目建设能 (略) 防灾减灾的任务需要,确保关键时刻能够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区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间 (略) 经济发
展的需要,因此项目的建设是必要可行的。经研究,原 (略) 综合性应急消防救援队*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综合性应急消防救援队*能力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312-*-04-03-*)。
二、项目法人单位
(略) 应急管理局。
三、建设地点
(略) 区域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略) 区域内乡镇街购置消防车43辆、基本防护装备9套、特种防护装备9套、抢险救援装备9套,还有其他装备29套及配套消防水源、市政消防栓、村屯消防水池和专业救援装备。
五、建设期限
2年。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3050.16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应急管理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应急管理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应急管理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应急管理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关于< (略) 综合性应急消防救援队*能力提升项目政策咨询的函>的复函》(临自然资函〔2023〕334号)。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法人单位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批复文件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