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审服农字〔2024〕20号
临时使用林地(延续)审核同意书
中国葛洲坝 (略) 关 (略) 工程项目部:
岐山县林业局《关于关中环线眉县经岐山 (略) 工程五丈原隧道进、出口施工便道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延期的请示》(岐林字〔2024〕45号)及你单位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1.同意你单位关中环线眉县经岐山至凤 (略) 五丈原隧道进、出口施工便道《项目建设临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宝审服农字〔2022〕4号)有效期延期至2026年4月24日;
2.你单位不得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3.涉及采伐临时使用林地林木的,你单位要依据法律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4.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照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现状图所示范围使用林地,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破坏植被等行为。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必须恢复被使用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归还林地, (略) 、县林业部门的监管。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