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对山东泗水鑫龙水泥制品厂年产#米超耐蚀PHC高强复合管桩新型建材项目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4年12月02日-2024年 12月1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7-#
通讯地址: (略) 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 (略) 东(二楼工程综合窗口06-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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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全文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 济环报告表泗水[2024]023号 | 2024年12月02日 | 见附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联系电话:0537-# 通讯地址: (略) 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 (略) (略) 东(二楼工程建设综合窗口06-生态环境窗口) |
附件:山东泗水鑫龙水泥制品厂年产#米超耐蚀PHC高强复合管桩新型建材项目环评批复公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