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新县城拆迁回建地基础设施项目1标段
澄清公告(二)
一、项目名称: 苍梧县新县城拆迁回建地基础设施项目1标段
二、项目编号:E**
三、更改内容如下:
序号 | 澄清事项 | 原内容 | 澄清为 | |||||||||||||||||||||||||||||||||||
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2.3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 |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备注: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等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每标段只能选一种计税法】 |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备注: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等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每标段只能选一种计税法】 |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工期 | 总承包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15 日历天 ?施工工期:75 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 年 05 月 30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 年 08 月 28 日 | 总承包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15 日历天 ?施工工期:75 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 年 07月 03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 年 10 月 01 日 | |||||||||||||||||||||||||||||||||||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2.4构招标控制价或其计算方法 |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待定)万元;(备注:1、招标控制价计算使用消耗定额;2、对建设单位创建优质工程的,鼓励在招标控制价和预算中按我区工程建设定额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工程优质费为不可竞争。) 其中: ?设计费为(待定)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待定)万元 其中: 暂估价(待定)万元 暂列金额(待定)万元 工程优质费 0 万元(如有) |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924.*万元;(备注:1、招标控制价计算使用消耗定额;2、对建设单位创建优质工程的,鼓励在招标控制价和预算中按我区工程建设定额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工程优质费为不可竞争。) 其中: ?设计费为11.*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913.*万元 其中: 暂估价 0 万元 暂列金额37.*万元 工程优质费 0 万元(如有) | |||||||||||||||||||||||||||||||||||
4 |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 7 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年第期,不 (略) 场定价。 | 7 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价格主 (略)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2023年第 04 期,不 (略) 场定价。 | |||||||||||||||||||||||||||||||||||
5 |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 补充: 技术配置及交付标准 专业名称:结构工程
专业名称: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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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06月19日10时00分 |
特此通知。
四、联系事项:
1. 招标单位:苍梧县城镇 (略)
联系地址: (略) 石桥镇东安街1号
联系人:吴冬萍
电话:0774-*
2.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品正 (略)
联系地址: (略) 新兴二路119号西堤新苑5号楼地层
项目联系人:潘炜
联系电话:0774-*
招 标 人:苍梧县城镇 (略)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品正 (略)
2023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