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9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467-*传真:0467-*通讯地址: (略) 迎宾 (略) 生态环境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SourceURL:file:///media/greatwall/ext31/2023/信息公开/2023.3.13/2023.3.2/拟批复2.docx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略) 恒山区巨友搅拌站项目 | (略) (略) 恒山区小恒山街道办事处 | (略) 巨友 (略) | 该项目属新建工程, (略) (略) 恒山区小恒山街道办事处。项目占地面积为10071m2,建筑面积为2530m2,新建2条搅拌站生产线,年产商品混凝土30万m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 (一)施工期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认真落实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围挡等措施,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用苫布进行遮盖,施工中的建筑垃圾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堆放、清运和处置;施工废水不得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方用于场地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及方式,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施工,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方式进行施工,做好局部隔声降噪措施;施工现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对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定期送往环卫部门生活垃圾指定堆放点。 (二)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水泥、矿粉及粉煤灰采用封闭式罐车运入厂区,砂石料运输车辆采用苫布覆盖,车辆出料场净轮。水泥、矿粉及粉煤灰等卸料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排气口排放。原料堆场上方设置高压喷雾系统,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定时洒水抑尘。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颗粒物,搅拌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标准要求,颗粒物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标准要求。 (三)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生产废水不得外排,喷淋用水除自然蒸发水量其余全部进入产品,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辆的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采取防渗措施,为一般防渗,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的要求。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处理。 (四)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由搅拌机、筒仓、皮带输送机、铲车等设备产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封闭、加装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优化厂区布置。各侧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项目物料运输过程经过西侧环境敏感点时应减速行驶,禁止鸣笛,禁止夜间运输,减小对敏感点声环境的影响。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沉渣、砂和碎石混合物、实验室废料和员工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沉淀池沉渣、砂和碎石混合物等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实验室废料收集后外售用于修筑道路。废布袋定期更换,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