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湖南 (略) 2500T/d闲置生产线 | 项目编号 | N0124ESSB*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0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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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略) 棋梓桥镇湖南 (略) 厂区内 | ||||||||||||||||||||||||||||
标的现状 | 1、转让标的为湖南 (略) 2500T/d闲置生产线,该生产线于2021年12月报停,停产后设备及构筑物长期闲置且未定期维护、保养和技术改造,已不能符合节能、环保等生产要求,部分设备及设施现已生锈,有些设施因锈蚀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2、转让标的物以实物为准,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17,298,000.14(不含税价)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沃克森(北京) (略) | ||||||||||||||||||||||||||||
转让底价(元) | 人民币20,000,000.00(含税价)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湖南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湖南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批准机构:新疆 (略) 备案机构: (略) |
特别 | 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韶峰南方拟申请处置资产明细表》仅作为参考依据,具体规格和数量以现场踏勘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2)第1470号资产评估报告,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资产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转让资产 (略) (略) 棋梓桥镇湖南 (略) 厂区内。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该标的转让清单内为熟料线相关机械设备、机器设备和构筑物等资产,意向受让方须事先勘验标的,确认标的情况,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 5、该标的交割涉及拆除、清理及危险废物处理,受让方须根据转让方及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处理的要求进行拆除和清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相关的构筑物以及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等,拆除工作及拆除过程产生的费用、安全环保责任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6、标的处置范围界定: (1)本次标的处置范围为2500T/d熟料线相关设备和附属构筑物拆除,评估报告中载明的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除范围、施工要求以现场踏勘为准; (2)下列标的不在处置范围: A、余热发电厂房后2000T/d熟料线变电室; B、煤堆场外变压器室; C、余热发电厂房内所有药品和工装配件; D、余热发电厂房旁边连接廊桥的房子; E、所有正在投入生产使用的电线电缆。 (3)电线电缆拆除时须经转让方现场确认后方可拆除; (4)《韶峰南方拟申请处置资产明细表》中编号为表4-6-1中所示湘 (略) 字第*号、湘 (略) 字第*号、湘 (略) 字第*号等房屋建筑物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除,其拆除费用及相关责任由受让方承担,房屋建筑物拆除后的剩余价值资产由受让方享有,房屋建筑物的权属不发生转移,由转让方负责办理房屋产权注销相关手续。 7、标的交割资质及要求: (1)拆卸标的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资质,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建筑施工),以上证件须验证原件、提交盖章后的复印件; (2)施工团队中须配备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合格C类证书; (3)拆卸过程中涉及的施工设备及操作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设备有效证件及操作人员上岗证。 (4)本次标的(含罐体内物质)在拆除、清运过程中需具备的环保要求及资质条件: a.建筑垃圾(渣土)运输企业并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b.施工现场配备洒水车、雾炮等降尘降噪设备; c. (略) 环境保护局要求指定的垃圾填埋场或垃圾消纳场地; d.必须按照当地建筑垃圾管理部门 ( (略) 执法管理局渣土办)对该工程建筑垃圾运输所确定的时间、行驶路线以及建筑垃圾消纳场点运输建筑垃圾,并保证参运车辆车况良好,密闭装置完好。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和200万元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并书面确认后即完成标的资产交付。受让方须承诺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180日内完成标的的拆除、搬移及清理。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送达施工组织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以供转让方审核(转让方审核并不减免受让方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0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8、本次资产转让,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转让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务政策变化需要调整增值税税率时,按调整后税率开票)。 9、意向受让方在决定竞买前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转让公告之内容,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完整性、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拒付价款、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或向转让方提出其他诉求。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按如下要求进行资产交接: 1、受让方需自行前往标的存放地办理资产交付或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交通、差旅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3、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4、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清理现场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且不能破坏转让方不在处置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 5、所有范围内标的物拆除后,遗留基坑以及破拆后地面需要恢复回填至与周边地面齐平。 6、该标的交割过程中涉及拆除和清理,受让方须根据转让方的要求进行拆除和清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相关的构筑物以及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必须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清理出厂,清运产生的费用、安全环保责任等均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须承诺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180日内完成标的的拆除、搬移及清理。 三、履约保证金等其他必须注意的事项: 1、受让方须在进场施工前向转让方交纳人民币2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签订安全环保协议并提供相关资质资料后,方能进场施工。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2、受让方需在进场前向转让方提交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专项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和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相关证件、保险原件以供审核,经转让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严格按照转让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严格遵守转让方确定的转让标的范围、保证标的吊装和搬移的时间进度、确保转让方除转让标的以外的资产的安全、按转让方要求对搬运过程中损坏的设备和建筑物等进行修复等)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3、受让方承诺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180日内完成标的的搬移及现场清理。如逾期未完成,自逾期之日起前10天,每1天将扣除受让方0.5万元履约保证金,超过10天不足1个月,每1天将扣除受让方2万元履约保证金,如逾期1个月未完成,转让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将未搬移的转让标的进行搬移,并无条件代为处置,处置所得款项在扣除搬移等费用后支付给受让方。 4、受让方在进场拆除和清理过程中,不得破坏非拆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不在转让范围内的设备,如受让方破坏上述建筑物和设备,每破坏1处,除扣除履约安全保证金2000元/次外,还必须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原状,经第三方评估后按评估价赔偿(含评估费)。因受让方破坏行为造成转让方经济损失的,由受让方赔偿经济损失。损失的赔偿从受让方交纳的履约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受让方另行支付。 5、拆卸完毕经转让方确认后,且无扣除履约保证金事项的,转让方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有扣除履约保证金事项的,由转让方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后,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不足部分由受让方另行支付。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标的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标的展示地点: (略) 棋梓桥镇湖南 (略) 厂区内 看货联系人及电话:黄先生 137 8627 2758 看样要求:现场看样的意向受让方须戴好安全帽、口罩,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厂查看标的。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 09:00:00至**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报名需要材料清单(请点击下载).pdf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金额:280万元,截止时间**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 09:00:00-**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肖先生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0楼 | |
看货联系人及电话 | 黄先生 :137 8627 2758 | |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