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洞沟河巡镇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已经由 (略) 省 (略) 河发改发(2015)第1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创建巡镇镇省级卫 (略)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洞沟河巡镇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 *** FE284WSS
2.3建设地点: (略) 巡镇镇 (略) 、 (略) 、樊家沟村
2.4建设规模及内容:樊家沟村委会至 (略) 桥段的治理,治理长度960.35米,新建向
荣桥上游河道两岸护堤450米,向荣桥下游箱涵100米,居民挡墙100
米,及其它附属工程。
2.5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6招标范围: (略) (略) 内容。
2.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 日;
计划竣工日期: *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8质量要求:符 (略) (略) 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含)以上资质,近三年内承担过同类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经理持(1)法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7)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8) (略) 门颁发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员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9)投标人业绩原件(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及上述证件的的复印件三套和联系方式(包括申请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公章的A4打印件),请于 * 日至 *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 (略) 时间,下同),在 (略) 市小逯家庄(长征西街25号1单元202室)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合格者,请于 * 日至 * 日,在 (略) 市小逯家庄(长征西街25号1单元202室) (略) 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3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 (略) 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创建巡镇镇省级卫 (略)
联系人:柳远文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公司
联系人:耿自强石志伟
电话: ***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