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易普乐农化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 (略) 岳口镇人民政府委托湖北盈诚 (略)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于2024年11月编制完成《天 (略) 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效果评估报告 》,现就效果评估报告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1、基本情况
天 (略) (下称易普乐农化) (略) 岳 (略) 3号,总面积#m2,于2004年注册成立,该公司在2003年由湖北天门化肥厂改制而成,公司主要以农药加工为主,2019年停产。
土壤目标污染物为苯并[a]芘,确定的第二类用地土壤修复目标值为1.52mg/kg,修复面积为625.8m2,深度为0.2~0.5m。
2022年12月30日完成易普乐农化地块苯并[a]芘区域清挖,苯并[a]芘第一层(地障)开挖面积674.15m2,第二层(污染土)开挖面积674.15m2, (略) 域均覆盖 (略) 域。
修复效果评估于2023年2月12日至2023年2月13日对基坑进行采样,采集的基坑底部和侧壁土壤样品个数满足《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 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中土壤修复效果评估布点要求,采用逐一对比法将检测数据与评估标准进行对比分析,根据采样检测结果,本地块经清挖后,基坑各项检测结果均低于修复目标值,达到修复目标。
通过审阅施工资料,污染土 (略) 、运输车 (略) 、外运土堆场底部均设置10cmC30混凝土防渗措施,工程监理单位在防渗施工期间旁站见证。
于2024年7月29日对场内潜在二 (略) 域进行采样,包括污染土 (略) 、运输车 (略) ,共采集2个土壤样品。采集土壤样品个数满足《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中土壤修复效果评估布点要求,采用逐一对比法将检测数据与评估标准进行对比分析,所有检测数据均达到修复目标评价标准。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防渗要求,同时效果评估单位对潜在二 (略) 域表层土壤采样及检测分析结果可知,本项目潜在二 (略) 域各污染物检测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 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要求。因此,本修复工程潜在二 (略) 域未受到二次污染。
本项目基坑回填需外购净土404.49m3,采集8个土壤样品委托第三方测试分析。检测结果表明,外购净土的检测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因此,外购基坑回填净土符合本项目土壤验收标准。
本项目于修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阶段完成了污染土壤的危废鉴别,可满足水泥 (略) 置单位的接收。污染土转运相关台账、转运联单、接收证明、相关影像资料完整。环境监理单位对污染图的开挖和转运过程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包括污染土壤的装车、密封、场内运输、过磅、出场洗车、运输跟踪,水泥厂进场接收情况等,确保全程污染措施落实到位。污染图转运过程环境监理也随机跟车监督也无异常,合适污染土壤已全部转运至水泥 (略) 置单 (略) 置;污染土壤转运过程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止措施,未发生二次污染事件或安全事故。外运污染土壤共12车次,湖北 (略) (略) 置,通过对水泥窑焚烧烟气检测,生产过程未造成二次污染。根据水泥 (略) 置单位提供的水泥窑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水泥窑产品质量合格。
本项目修复效果评估通过文件审核、现场勘察、现场采样和检测分析等方法,对地块内土壤的清理与修复效果和修复过程污染防治效果等进行评估分析。根据效果评估结果可知,本地块已完成修复施工,修复后地块土壤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本报告经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可作为下一阶段地块安全利用的工作依据。
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众参与方式:电子邮件、信函、传真;
联系方式:
效果评估单位:湖北盈诚 (略)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