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重庆 (略) 口服固体制剂、液体制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口服固体制剂、液体制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地点: (略) 开州区赵家街道东浦大道2号和10号
建设单位:重庆 (略)
建设内容:主要为取消*硝唑含漱液和消毒剂的生产,另外在天致老厂部分取消胃膜素、胃蛋白酶和胰酶的生产,保留人工牛黄的生产能力,提高中药饮片的生产和浸膏的生产能力,且中药饮片产能仅满足自身浸膏生产即可,同时调整口服固体制剂的生产能力。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03日至2023年12月2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胡胜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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