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的相关要求及规定,现将《江苏 (略) 年产1000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粒子新建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000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粒子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 (略)
建设地点: (略) 海门区滨海新区福建路888号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自主验收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2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尚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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