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金品弘辉 (略) 建设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06月07日, (略) 金品弘辉 (略) 根据《 (略) 金品弘辉 (略) 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在金品弘辉会议室组 (略) 金品弘辉 (略) 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麻涌豪丰环保基地代表(名单附后)组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验收组对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审查《 (略) 金品弘辉 (略) 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金品弘辉 (略) 位于 (略) 麻涌镇广麻大道126号40号楼402室(北纬23°03′58.799″,东经113°33′21.837″),项目占地面积1793.12平方米,建筑面积1893.12平方米。环评批复了5台全自动连续电镀机(4台1机2线、1台1机1线),配套退镀工序。主要镀种有:预镀镍、修正镍、镀普镍、镀高温镍、镀铜、镀雾锡、镀亮锡、镀金,年加工通讯连接器*.*件,外层电镀面积19.*平方米/年,总电镀面积76.*平方米/年。
本次建设项目(一期)验收内容包括:全自动铜镍锡连续电镀A机(1机2线)、全自动镍锡连续电镀B机(1机2线)、全自动镍锡连续电镀镀C机(1机2线)、全自动镍锡连续电镀D机(1机2线)及配套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全自动镍金锡连续电镀E机(1机1线)暂未建设,故暂不进行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金品弘辉 (略) 委托广东溢丰华创 (略) 编制的《 (略) 金品弘辉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即本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于2023年3月31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金品弘辉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3〕2287号)。项目分期建设,此次一期建设于2023年06月竣工,建设期间无投诉。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已于2023年07月0 (略) 生态环境局核发,编号为:*MABUA98F7P001P。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约*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7%。
(四)验收范围
建设项目(一期)验收范围为全自动铜镍锡连续电镀A机(1机2线)、全自动镍锡连续电镀B机(1机2线)、全自动镍锡连续电镀镀C机(1机2线)、全自动镍锡连续电镀D机(1机2线)及配套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全自动镍金锡连续电镀E机(1机1线)暂未建设,故暂不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结合企业实际生产需求,全自动镍金锡连续电镀E机(1机1线)暂未建设。其余验收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建设项目(一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分为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重金属废水和混排废水,4类废水经分类收集后排入基地电镀废水处理厂进行预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
纯水制备系统浓水直接用于建设项目废气喷淋设施用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
(二)废气
建设项目(一期)活化、喷淋、除油产生的硫酸雾、碱雾废气经配套的喷淋塔中和工艺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45m)高空排放;预镀镍、喷淋、除油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碱雾经配套的喷淋塔中和工艺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45m)高空排放。
(三)噪声
建设项目(一期)噪声主要为电镀生产线等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0~80dB(A)。本项目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减振、隔声、吸声、消声降低对周围环境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产生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包括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滤芯、废渣、废空压机油及废空压机油包装桶经分类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交给惠州东江威 (略) 处置,处置合同编号为:*;表面处理废液、化验室废液经分类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 (略) (略) 处置,处置合同编号为:23GDDGDH*。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普通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材料、不合格产品,产生收集后暂存于指定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并定 (略) 莞 (略) 麻涌分公司回收处置,合同编号为:*-207。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生产车间及危险化学品贮存区等已设置防腐、防渗、防漏设施;
2、项目雨水系统、消防系统、事故应急预系统均依托基地,基地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为:*-2022-063-H。
3、建设项目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2024-0221-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建设项目(一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分为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重金属废水、和混排废水收集后经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集中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基地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狮子洋。
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出水中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表 1 珠三角排放限值的200%,其余指标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表 1 珠三角标准;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总磷、氨氮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表 1 珠三角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及其修改单表 3 标准较严者,其余指标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表 1 珠三角标准及《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及其修改单表2标准较严者。
(二)废气
根据《 (略) 金品弘辉 (略) 建设项目(一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ST*)可知,硫酸雾、氯化氢有组织排放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较严值,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碱雾有组织排放打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2)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三)厂界噪声
(略) 金品弘辉 (略) 建设项目(一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ST*),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一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2023)要求,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场所满足相应防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及运营期间未受到周边投诉。
(二)建设项目(一期)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均排入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根据《 (略) 金品弘辉 (略) 建设项目(一期)气、噪声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ST*),建设项目(一期)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建设项目(一期)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均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均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建设项目(一期)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落实《 (略) 金品弘辉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3〕2287号)的要求,本项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及环评报告表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值要求,其对环境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建设内容未超出环评批复内容,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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