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 (略) 场调节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服发〔2017〕9号)和《陕西省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管理办法(试行)》(陕卫医发〔2017〕39号)的规定,以合理成本为基础, (略) 场供求、患者负担等因素, (略) 医保局备案审核,现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特需病房床位费”的收费标准予以公示。
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 内容 | 说明 | 计价 单位 | 执行价格(元) |
TX002 | 特需病房 | 家庭化病房,面积32平方米,设置独立卫生间,配备中央空调、电视、沙发、冰箱、微波炉等。 | 日 | 598 |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5月12日,如有疑问请与医保科联系,联系电话*。
(略) (略)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