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红 (略) 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红旗镇 (略) 重建扩容修复、河道岸线水系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核的申请函》收悉。经研究,同意项目立项。现就项目建议书(项目编码:2206- *** -04-01- *** )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红旗镇 (略) 重建扩容修复、河道岸线水系整治工程涉及拆除、 (略) (略) ;拆除、重建三板尾闸和广发尾闸。对红旗镇围内水闸、泵站进行维修加固,维修加固水闸有五座,包括:红西七围东水闸、红西七围南水闸、红西七围西水闸、鲫鱼涌水闸、三板市场水闸; (略) 有八座,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电排、 (略) 、矿山排洪渠。主要建设内容:重建扩容修复工程、维修加固工程、水系整治工程、拆除工程。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投资估算 *** 万元,建设资金由红旗镇财政统筹安排。
三、审批依据
1、《红旗镇党委会议纪要》(珠金红纪〔2022〕 (略) );
2、《关于红旗镇 (略) 重建扩容修复、河道岸线水系整治工程资金证明的函》;
3、《关于红旗镇 (略) 重建扩容修复、河道岸线水系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审查意见》(珠金农农水函〔2022〕 (略) )。
四、请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工程初步设计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将项目可行性研 (略) 审核。
五、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 (略) 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六、请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