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鱼台 (略) 复兴河航道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2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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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鱼台 (略) 复兴河航道扩建工程 | 鱼台县境内 | 鱼台 (略) | 山东 (略) | 总投资43388.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38.7万元。复兴河航道西起于苏鲁分界,东至京杭运河湖西航道,与湖西航道互通,长度8.8公里,现状为VI级航道。项目拟将复兴河航道6.47km扩建为Ⅲ级(不包括张埝船闸及上下游引航道)。主要建设内容为6.47km航道扩建、护岸工程、桥梁工程(2座拆除重建、1座维护)及其他配套工程。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航道内通航船舶产生的船舶燃油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燃油废气、沥青烟气、底泥臭气等。项目施工时采取遮盖、围挡、封闭、喷洒、冲洗等措施;道路定期清扫洒水,运输车辆采取篷盖、密闭;清淤时段尽可能选在枯水期;尽量选取低油耗、污染物排放量小的设备和车辆,并定期进行检修,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船舶生活污水及舱底油污水,生活污水收集后送港口或由第三方接收处理;舱底油污水由船舶到港区区域接收处理。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弃土区尾水、*域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船舶生活污水及含油废水、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弃土区尾水经长距离自然沉淀、退水口沉淀池沉隔泥沙悬浮物后经沟渠回流至复兴河;*域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通过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施工船舶生活污水及含油废水拟由济宁 (略) 收集后处置;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禁止船机设备噪声达不到船检要求的船舶进入航道,禁止夜间鸣笛。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与本项目距离较近的敏感点处设置围挡,施工场地保持道路通畅,控制运输车辆的车速;确保场地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固废主要为船舶生活垃圾、船舶保养固废中的废塑料、废金属等及船舶保养产生的废机油。船舶生活垃圾到港口收集后送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塑料、金属固废由各船舶收集,待靠岸后由港口接收处理;废机油由各船舶集中收集暂存后交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施工期:固废主要有航道疏浚泥沙、护坡施工土方平衡后剩余土方、*域施工区域少量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隔油池废油。疏浚泥沙及护坡施工土方平衡后剩余土方置于复兴河防洪河堤外弃土区;建筑垃圾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隔油池产生的废油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加强沿线生态保护工作。运营期:项目建成后根据要求严格落实生态恢复措施,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对临时占地恢复原貌,进行土地复垦、完善水土保持等;实行环境监测等,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该项目为航道扩建工程,河道内水流通畅、河道外临时占地植被恢复,加之堤内外绿化工程和消落带的建设,景观得到进一步提升。施工期:主要为航道疏浚、护岸工程、桥梁工程及临时占地等对土地、河流、植被、生物等产生的生态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设置警示牌,严禁追赶、惊吓、捕杀野生动物;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涉水工程尽量选择在河流枯水期进行,尽量避开水禽越冬期、产卵期等;采取水土流失分区防治,减少水土流失;建立土方管理制度,表层土单独存放,用于后期的土地复垦。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制定溢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严格管理,加强防范,杜绝溢油事故的发生;落实应急设备、器材的配备。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七)加强监管,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标志牌。完善环境监测体系,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公开,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和定期报告制度。 (八)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在施工期间应按照各项环保措施进行施工,同时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工作,并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时段。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九)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