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五台县乡镇通三级路蒋坊-上阳公路改建工程泗阳村中桥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五台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送的《五台县乡镇通三级路蒋坊-上阳公路改建工程泗阳村中桥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的报批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我局组织召开技术审查会议,形成专家评审意见。编制单位忻州 (略)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专家评审意见,对送审稿进行了补充修改。现就评价报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评价报告编制提纲和内容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评价报告采用的依据、技术规范和文献较准确,基础资料较详实,研究内容较全面,技术路线正确。
二、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关于河道演变趋势的分析。
三、基本同意五台县乡镇通三级路蒋坊-上阳公路改建工程泗阳村中桥项目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要求,项目所涉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四、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水文计算成果。
五、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采用的河道水力计算方法及成果。
六、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关于防洪综合评价、防治和补救措施、结论和建议。
七、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内,要严格落实以下工作:
(一)泗阳村中桥建设要采取河道整治防护堤坝的防治措施,对桥梁下游河床进行整理平整,不能有阻塞行洪的障碍物。
(二)对桥址处及50年一遇洪水回水范围内新建M10浆砌石重力式堤防左岸401.82m,右岸401.65m。
(三)泗阳村中桥建成后拆除下游泗阳村桥。
(四)建设管理单位应与涉河水利管理单位沟通,确保项目建设在各方监督见证下施工。
(五)因桥梁工程建设需在河道施工,建设单位要与河道管理部门保持联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制定合理可行的设计施工方案,建设时不影响汛期泄洪。工程施工结束后,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理出河道,确保河道行洪通畅。
(六)工程建设运营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由建设单位自行协商解决。
八、建设项目应在三年内开工建设,超过时限或工程方案、河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须重新申请行政许可手续。
九、该段河道为五台县河道工作站管理,在工程建设与运营过程中要与五台县河道工作站密切配合。五台县河道工作站将该段河道的管理情况及时上报县、市河长制办公室及水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