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在竞买前应确认具备本次拍卖竞买人资格,如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等导致所竞拍到的标的物不能办理权利变更手续的,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及法律责任。
2、网络司法拍卖(变卖) (略) 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变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拍品现状、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
3、拍卖(变卖)标的以现状为准,自公告之日至拍卖开始前一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统一看样等事宜请联系电话: 蒋女士* 刘法官0318-*。
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变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变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拍标的会流拍。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5、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 (略) 确认。
6、网络司法拍卖(变卖) (略) (略) 上独立进行的拍卖(变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变卖),所有拍卖(变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 (略) 联系。
(略) (略) 将于2024年7月30日10时起至2024年7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 (略) (略)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 (略) , (略) 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安平县鹤煌西道289号工业园区V1-1号3幢酒店用途的不动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用途: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面积:8277.64平方米。使用权起始时间:2006年11月1日;结束时间:2051年11月1日;不动产权证号:安平县国用(2006)第*-3号。
2、房屋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号为安房权证安平县字第*号,证载建筑面积为8664.8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酒店,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1年11月01日。证载面积为该标的物1-3层建筑物,该建筑物总层数为4层,结构为钢混,建成年代为2011年。
3、无证加建部分为该建筑物第4层,结构为钢结构,建筑面积为2888.27平方米。
4、该拍卖标的物设有步行梯、电梯,外墙面外挂大理石,部分玻璃幕墙,内部1-3层均为毛坯状态,水泥地面,水泥墙面,水泥步梯;第4层加建部分为钢结构,工字钢,复彩顶,四周无围栏,水泥地面。水、电、消防设施部分齐全,无电梯设备,目前属于空置状态,整体无维护记录。
现经合议庭确定该标的物一拍起拍价为*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或*元的倍数)
特殊提醒:
部分构筑物、建筑物属于无证等情形。
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 (略) 按现状以拍卖成交裁定书协助办理产证过户。土地及房屋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土地、房屋及地上建筑物面积差异、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具体情况请竞买人实地看样,自行核实。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费等欠缴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有意者请亲自到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税费金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标的物所在地有限制、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满足限制、限购政策的条件要求。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优先购买权 (略) (略) 确认后方可报名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要求:
1、竞买人须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报名、 (略) 参加竞拍,报名前需交纳保证金。竞价前,意向竞买人 (略) 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 (略) (略) 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24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买人应亲自参加竞买,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的, (略) 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开始10 (略) (略) 确认,代 (略) 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方能参加竞买。
申请执行人及联合竞买的, (略) (略) 确认后, (略) 出具的证明手续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方能参加竞买。
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材料,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情况。
竞买人在完成报名手续后,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参与竞买本标的物。
2、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10 (略) (略) 联系确认。
3、标的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2024年08月05日17时(竞拍成交5日内)前将成交价款交至案款账户(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以到账为准,缴纳余款后,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 (略) 通知买受人本人,领取地址: (略) (略) 。
账户名称: (略) (略)
账号:*2500
开户行:中 (略) 河西支行
4、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因报名、交纳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5、由于拍卖标的物本身的价值致使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时,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支付方式。
6、标的物面积最终以产权管理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
7、标的物过户、办证所涉及的税费,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所涉及的各类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因财务流程等问题,成交后由被执行人所承担的过户所需税费请买受人先行垫付,然后将相关 (略) 等待财务打款,望各位竞买人知悉并做好相应预案。
8、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9、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公告及须知。
咨询电话:* 蒋女士
0318-* 刘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此公告同 (略) 、 (略) (略) 、 (略) 、中国拍卖 (略) 、 (略) 、北京产权交易所、工行融e购。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