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 (略) 拟对黑龙江省皓宇沥 (略) (略)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岀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査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皓宇沥 (略) (略) 项目
建设单位:黑龙江省皓宇沥 (略)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同义 (略)
电话: ***
邮编: ***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机构:黑龙江鹤达生态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 *** m2,主要建设沥青混合料生产线1条,年产AC-16沥青混合料 *** 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影响分析
(1) DA001烟囱大气防护措施
本项目干燥滚筒废气、拌合楼、粉料供给系统粉尘冷料仓整体加装护罩,加布袋除 尘器除去粉尘;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 *** - 1996)表 2二级标准限值。
(2)DA002烟囱大气防护措施
沥青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 (略) 理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经核算沥青烟排放量为 0.0056t/a ,苯并芘排放量为 0. *** t/a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 - 1996) 表 2 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DA003烟囱大气防护措施
本项目导热油炉燃烧废气主要为颗粒物、SO2、NOX ,废气通过8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 0.013t/a ,SO2 产生量为 0. *** t/a ,NOx 产生量为0.1515t/a ,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的排放标准》(GB *** -2014)。
(4)无组织大气防护措施
本项目原料堆场粉尘、生产区原料装卸、运输至料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 (略) 封装、 (略) 封装、主楼整体封装、定期进行洒水降尘进行大气防护。
根据《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公路配套 (略) 距离敏感目标距离不小于300m,本项目最近居民距离本项目325m,符合该规范要求。
综上,在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二、运营期噪声影响分析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略) 设备,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和影响分析
(1)滴漏沥青、拌合残渣
滴漏沥青、拌合残渣定期清理统一收集后,与碎石料通过输送带、提升机、振动筛至搅拌缸,回收利用。
(2)布袋除尘器回收的粉尘
项目经 (略) 理后的收集的粉尘定期清理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统一收 (略) 门定期清运。
(4)废弃活性炭
废活性炭用容器进行收集后存储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置。
(5)废机油
废机油使用容器进行收集后存储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置。
(3)废导热油
由于更换一次废导热油产生量较大, (略) 区内储存,因此更换后的废导热油用储罐进行储存后立即由有资质的单 (略) 置。
(4)废油桶
项目废油桶存储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置。
四、水环境影响分析
运行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降尘用水,项目洒水降尘用水随地面吸收或蒸发,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齐齐哈尔市讷 (略)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