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 (略) 年产碳纤维及玻璃纤维制品各500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碳纤维及玻璃纤维制品各500套项目 |
建设单位 | 湖 (略) |
建设地点 | 湘潭天易经开区湘潭柏屹自主创新园2.1期9栋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湖南中璟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投资1000万元,租赁湘潭县柏屹自主创新园2.1期9栋B座厂房建设年产碳纤维及玻璃纤维制品各500套项目,厂房占地面积2442.34m2,建设规模:年产碳纤维及玻璃纤维制品各500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碳纤维恒温操作间、裁剪间、热压罐区、两个固化间、调胶间、胶衣喷涂间、两个切割打磨间、玻璃纤维恒温操作间、粘接间、两个产品处理区(包括脱模区、产品周转检测区、包装区)、碳纤维预浸料冷库、辅材库、原材料库、五金库、废品暂存间、开放现场检测区及气罐区等辅助工程;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热压罐、裁布机、雕刻机、粉碎机、行车等,以及公辅设备、环保设备;碳纤维制品主要原辅材料包括碳纤维预浸料、金属件、粘接剂、真空袋、双面胶、透气毡、脱模剂,玻璃纤维制品主要原辅材料包括玻璃纤维、不饱和树脂 胶衣、粘接剂、泡沫板、金属件、脱模剂。碳纤维制品生产工艺:裁剪下料、糊制铺层、热压固化、脱模、粘接、切割打磨、检验,玻璃纤维制品生产工艺:糊制、固化、脱模、粘接、切割打磨、检验。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固化间、调胶间、胶衣喷涂间、粘接间产生有机废气操作间统一集气后采用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引至厂房外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打磨间采用另外一套集气系统将切割打磨间处理废气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厂房外另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热压罐冷却水经冷却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湘潭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至湘江。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降噪和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切割打磨边角料、废脱模剂、废真空袋、废隔离膜、废布袋及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建设规范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在网上公示,无反对意见。 |